​“3前主任皆认罪”高虹安再找借口也没救?网友一看怒吼4字

发布时间:2023-09-26 10:34

检方起诉新竹市长高虹安担任“立委”期间,涉嫌浮报助理加班费46万30元(新台币,下同)后挪为私用,买双眼皮贴、卫生棉等日用品,台北地方法院25日首次开庭,同案遭起诉的被告,原高虹安办公室主任陈奂宇、黄惠玟、陈昱恺出庭应讯都认罪,黄向法官说,她只是一个员工,浮报加班费“都是高虹安决定的”,庭末,法官谕知候核办。而此消息一出,更是有许多网友纷纷留言表示“死不认罪”、“死不认错的人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引发讨论。

高虹安

▲检方起诉新竹市长高虹安担任“立委”期间,涉嫌浮报助理加班费46万30元后挪为私用,买双眼皮贴、卫生棉等日用品。

陈奂宇向法官表示,自己任职高虹安办公室主任时月领7万多元,他对于检察官起诉事实坦承犯罪,他的律师说,陈都是被动配合黄惠玟的要求申报,他自己没有主动向“立院”申报加班费,且在侦查中自白犯罪,请求法官减刑后给予缓刑宣告。

被称为“兔姐”的黄惠玟说,她只是一个员工,浮报助理加班费都是由高虹安决定,她没有共同决定,她的律师说,黄只是劳工,并没有决定权,况且雇主是有头有脸的“立委”,黄首次接受检方侦查时就认罪,也协助检方侦查,更没有不法所得,请求法官减刑并给予缓刑;陈昱凯同样认罪,请求法官给予减刑及缓刑。

同案另一被告、高虹安担任“立委”期间的助理“公卫文”王郁文,在检方侦查中未认罪,法官将在10月2日传讯,而高涉贪部分,北院会于10月11日单独传讯她,

台北地检署起诉黄惠玟等3人,但检察官认为3人侦查中自白犯行,态度良好,无获得犯罪所得,请法官依《贪污治罪条例》但书规定减轻其刑,且黄是依照高虹安指示做事,供出一切犯罪情况并提供事证,陈奂宇、陈昱恺身为勞工,配合雇主之行为及决定,请再依刑法第59条酌减其刑,并请宣告1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给予缓刑宣告。

而此消息一出,许多网友纷纷分享相关新闻连结,甚至有许多粉专都狂酸“没关系,反正支持者会说,是民进党诱导的,逼迫他们要认罪”、“这下我看连球场下的停车场,都要挖穿才能救高虹安了”、“死不认罪,把法官当智障,还呛堵法官,不知那来的自信”、“多行不义必自毙”、“死不认错的人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只有让他真的见的棺材囉!”。

来源:中时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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