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四川广安的肖某某偷渡到缅甸参与电信诈骗违法犯罪活动,随后他发现不仅没能一夜暴富,还失去了人身自由。最后肖某某几经转折回到国内。
▲缅甸电骗回流人员执行反诈宣传。
日前,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肖某某因犯偷越国(边)境罪被依法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同时,对肖某某发出四川省首份“反诈宣传服务令”,责令其在缓刑考验期内,参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公益活动。
法官认为,让其“现身说法”,参与反诈宣传活动,更有助于提升反诈宣传实效性,同时有利于其在社区矫正过程中,重塑自我价值认知,提升社会责任感,帮助引导其回归社会,由此发出全省首份“反诈宣传服务令”。
诈骗犯宣传防骗
“我已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性,也深刻理解了反诈工作的重要性。缓刑考验期内,我将认真执行服务令,用亲身经历,告诫群众提高警惕,敬畏法律,切勿以身试法。” 被告人肖某某说。
8月30日,肖某某在微信朋友圈和抖音APP上开展了缓刑考验期间第一次反电信网路诈骗宣传。肖某某把相关文章转发至朋友圈后,还在评论区内互动交流,揭示电信诈骗及偷越国(边)境等行为的危害性,以此警醒网友和身边人。
据悉,2020年2月,肖某某通过网络认识了一名网名为“驱魔一刀”的网友,该网友告诉肖某某可以偷渡到缅甸挣钱,肖某某遂与其妻吴某某(另案处理)商议约定一起偷渡出国。2020年5月至2020年8月期间,肖某某邀约其表哥毛某某(另案处理)一起偷渡出国到缅甸。后三人由肖某某联繫的公司派遣车辆接送至云南边境一山下,通过蛇头带路,以步行爬山、渡船的方式,逃避边防检查,偷越国(边)境至缅甸小猛拉,在缅甸小猛拉山上的“科技园”内一网路公司工作。因工资不高且工作不自由,40馀天后3人选择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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