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当局宣布将于周四(24日)开始排放福岛第一核电厂的核废水,香港特区政府宣布,当天起禁止在10个都县收获、制造、加工或包装的水产品进口,并于下午举行记者会讲述禁令内容与细节。本文整理一系列信息,包括禁令范围、限制食品种类。
在禁令范围的10个都县
· 东京都
· 福岛县
· 茨城县
· 宫城县
· 千叶县
· 群马县
· 栃木县
· 新潟县
· 长野县
· 埼玉县
禁止进口的水产品类别
· 活生、冷冻、冷藏、干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的水产、海盐
· 未经加工或经加工的海藻
· “一夜干”、“鱼干”等属其他方式保存的水产,同样禁止进口
合成食品 调味料不受规管
在十个都县生产而含有水产的合成食品,如鱼蛋、蟹柳等,都不属禁令规管范围;豉油、蚝油亦不属禁令范围,但当局仍会抽验。
携“手信”回港自用或送赠不受规管 但不建议
不少港人游日期间会购买水产、贝类的等预先包装食品或零食等回港自用或送赠亲友。在新规定下,市民携带相关产品回港自用或免费送赠均不涉及商业行为,故不受禁令限制,惟当局仍不建议市民带这些产品回港。
“代购”是否规管?
“代购”来自10个都县的水产品属于商业行为,属禁令的禁制范围。
经10都县转口水产品 不受禁令影响
来自日本其他地区,但经东京等10个都县出口的水产品,不受今次禁令影响。
日本原产本地包装食品 亦属禁制范围
即使食品在本港包装,只要原材料产地来自禁令涵盖的10个都县,都属于禁制范围内。
违反命令可被罚款10万港元
根据《命令》,任何受其约束者,违反命令的任何条款,即属犯罪,可判处第6级罚款(10万港元)及监禁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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