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澳关系缓和︱商务部公告:停止征收澳洲入口大麦反倾销税

发布时间:2023-08-04 13:52

中国和澳洲的关系近期缓和,商务部今日宣布,“自2023年8月5日起,终止对原产于澳大利亚(澳洲)的进口大麦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商务部今日发出“关于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所适用反倾销措施和反补贴措施复审裁定的公告”,称鉴于中国大麦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对原产于澳洲的进口大麦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已无必要。商务部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取消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3年8月5日起,终止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据称,2020年5月18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澳洲的进口大麦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实施期限自2020年5月19日起5年。2023年4月14日,应中国酒业协会申请,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澳洲的进口大麦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必要性进行复审。

以上内容归星岛新闻集团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引用。 

相关阅读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