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国安处通缉郭荣铿、许智峰、罗冠聪等8人,每人悬红100万港元

发布时间:2023-07-03 17:28

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国安处)今日(3日)下午3时,在湾仔军器厂街警察总部警政大楼召开记者会,交代悬红通缉犯人事宜。 国安处总警司李桂华及高级警司洪毅将会出席讲解详情。 李桂华表示,《香港国安法》实施3年,至今拘捕260人,介乎15至90岁。 他提到,注意到反中乱港分子,逃窜至海外后继续违法,强调香港警方有责任追究。相关链接:香港国安处通缉8人,许智峯涉鼓吹港独台独,请求外国制裁香港,各人背景曝光

国安处悬红

▲上排左起:任建峰、袁弓夷、郭凤仪、郭荣铿; 下排左起:许智峯、蒙兆达、刘祖廸、罗冠聪。 杨伟亨摄

被通缉人士包括:任建峰(男)、袁弓夷(男)、郭凤仪(女)、郭荣铿(男)、许智峯(男)、蒙兆达(男)、刘祖廸(男)、罗冠聪(男)。 每人悬红100万港元。

【15:23】李桂华逐一被通缉人士介绍违法事宜。 男子任建峰46岁,涉嫌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案情指出涉案人多次在海外勾结反华政客组织,会见海外官员出席所谓听证会,请求外国对香港法官及检控官制裁。 任于2022年4月30日离港。

任建峰

▲任建峰。

【15:24】男子袁弓夷74岁,涉颠覆国家政权罪、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涉案人在海外筹组所谓“香港议会”,发动“公投”,以推翻中央及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及勾结海外反华组织,在不同场合要求外国对中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制裁,或作其他敌对行为。 最近,他亦要求制裁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官。 袁于2020年6月9日离港。

袁弓夷

▲袁弓夷。

【15:27】女子郭凤仪26岁,涉嫌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涉案人在海外勾结反华组织及政客,以所谓“香港民主委员会执行总监”身份进行相关工作,包括出席外国所谓听证会,请求外国对中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制裁或敌对行动,当中包括制裁香港法官及检控官。 郭于2020年1月25日离港。

郭凤仪

▲郭凤仪。

【15:28】男子郭荣铿45岁,涉嫌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涉案人在海外勾结反华组织及政客,请求外国对中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制裁,包括倡议极端措施,破坏香港联汇制度,意图打击香港金融中心地位。 郭于2020年11月27日离港。

郭荣铿

▲郭荣铿。

【15:31】男子许智峯41岁,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涉案人多次在海外各类平台,包括社交媒体、新闻媒体,以及发起所谓“香港约章”,鼓吹香港独立、台湾独立,推动所谓“公投”,煽动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基本制度。 另外他亦涉勾结反华政客及组织,请求外国对香港制裁等。 许于2020年11月30日离港。

许智峯

▲许智峯。

【15:34】男子蒙兆达51岁,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 涉案人假借维护劳工权益名义,实际上在海外透过社交媒体,及出席会议,鼓吹香港独立。 蒙于2021年9月16日离港。

蒙兆达

▲蒙兆达。

【15:39】男子刘祖廸29岁,涉嫌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涉案人在海外勾结反华政客及组织,透过各类平台包括社交平台、新闻媒体,建立所谓揽炒团队,请求外国对中国及香港制裁。 刘于2020年1月5日离港。

刘祖廸

▲刘祖廸。

【15:41】男子罗冠聪29岁,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涉案人在海外通过各类平台,包括社交平台、新闻媒体、公开集会,鼓吹香港独立。 勾结反华政客及组织进行工作,包括出席外国所谓听证会,以及官方场合,请求外国对中国及香港制裁及其他敌对行为。 罗于2020年6月27日离港。

罗冠聪

▲罗冠聪。

【15:42】李桂华指出,他们触犯十分严重的危害国家安全罪; 他们亦鼓吹制裁,破坏香港及恐吓香港官员,有部分指明制裁法官检控官,以破坏行之有效、法官不受干预的制度; 亦有人为外国出谋献策,以打击香港金融制度及金融中心地位。 警方高度重视相关案件,因此每人悬红100万港元,希望市民提供消息。

【15:43】洪毅表示,国安处已掌握上述8人触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证据,有关罪行昭然若揭,警方必定会全力追究。 除了向法庭申请拘捕令、通缉窜逃海外的8人之外,亦必须防止有人利用不同途径,包括金融机构账户等,去协助上述8人继续危害国家安全。

针对上述犯罪分子,《香港国安法》第43条规定,警方国安处有权力对涉案人士资产冻结、限制、没收及充公。 警方会针对相关财产作必要措施,果断截断其资金链,防止制止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警方会继续锲而不舍,追查上述8人在香港或海外的联系人、同党、幕后金主身分及资金来源等,调查是否有其他参与、从事、协助、教唆、资助煽动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等罪行。 警方国安处必然会彻查到底。

国安处总警司李桂华

▲国安处总警司李桂华(右)及高级警司洪毅(左)。 蔡楚辉摄

警方重申,维护国家安全是所有香港居民理所当然的共同义务。 在香港任何机构、组织或个人,都必须要守法,不可以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 他提到,留意到部分被通缉人士,在不同平台明目张胆向公众筹款,提醒市民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资助反中乱港组织,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都有机会触犯《香港国安法》及其他香港法例有关国家安全罪行,市民应该划清界线,切勿以身试法,亦呼吁如有资料应尽快与警方联络。

【15:44】李桂华又向窜逃8人表示,他们所犯罪行相当严重,应回港自首。 根据《香港国安法》第33条,如果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并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又或是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揭发他人犯罪行; 或提供重要线索侦破其他案件等等,法庭可以对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处罚,希望窜逃8人珍惜机会。

李桂华:证据永远不会觉得少 悬红100万有助拘捕及检控行动

【15:45】李桂华强调向海外通缉人士悬红100万元的做法,绝不是搞政治骚或散播白色恐怖,而是想将有关人士绳之于法,有助日后拘捕或检控行动,将相关人士送上法庭,“证据永远唔会觉得少”只要有人提供有用消息,警方便可据此拘捕涉案相关人士,并发赏格予提供消息者。

【15:46】有记者问及如果有巿民捐钱支持通缉人士 关注及转载其帖文,会否有任何刑责。 李桂华回应相关人士众筹目的,不外乎想要钱或争取个人政治筹码 ,但两者均不是港人福祉或需要,若细心留意众筹帖文内文,便会发现当中含有违反国安法意图,转载或直接捐钱带来一定风险,做法不理想,他提醒国安法有条文指明煽动、协助、教唆、金钱支持违反国安法的人士会有刑责,他身为执法者不建议巿民跟从。

【15:48】李桂华承认“(通缉人士)一日唔返嚟(不回来),系咪(是不是)一日无法拘捕,呢个系(这个是)事实”但表明警方不会停止搜证行动,一有机会拘捕相关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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