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传统文化非常重视礼乐。礼就是指各种礼节规范,乐则包括音乐和舞蹈。礼乐的起源,与人类文明的演进是同步的。
中华礼乐文化的形成背景,是以天地自然的和谐代表“乐”的精神,天地自然的秩序是最为基础的。“和谐”(乐的精神),所以万物都能化生。“有序”(礼的精神),所以万物能各具特性。由此可以看出“乐”是形成于“天”的阳刚之气,而“礼”则是由“地”的阴柔之性所形成。
古代是先有“乐”,然后随着历史的发展,逐渐发展为“礼乐”并重。人民所熟知的礼就是周礼,是周公制定的。
礼、乐兴起于中国古代的城市。在中国文献中,“文明”最早见于《易经》和《尚书》,是先秦儒家津津乐道的“礼乐制度”,它们的主要功能是为政治服务,所以古代中华民族的“文明”,主要是指“礼乐文明”。
在中国的周代,建立城市的标志,就是建立祭祀与礼仪中心,按照礼仪制度组织人类活动,以区别于野蛮部落。
城市文明的出现,第一次从文化模式上区别开“文明人”与“野蛮人”,构筑了城市与乡村在生活方式上的分界线。与乡村、城镇及传统城市相比,城市特别是大都市的“物质文明”与“政治文明”,有更高级的发展。
城市文明的核心在于“礼”与“乐”。《乐记》说:“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引申地说,“礼”的功能在于划定秩序,“乐”的目的在于生产和谐。没有“序”的人群是野蛮的、混乱的,而丧失“和”的社会则是僵化的、非人性的,只有这两者的和谐发展,才能使人既在“礼”的前提下“相敬”,又在“乐”的引导下“相亲”。
一个城市的人文精神的主体是“礼”与“乐”,前者用来规范行为,后者用来调节情感,旨在使人获得快乐与自由。
众所周知,孔子强调恢复周礼,但他同样重视“乐”的作用,“礼”与“乐”是孔子思想不可分割的两个部分。那么古代对“乐”是怎么理解的呢?《乐记》中记载:“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
那么“乐”的作用又是什么呢?“致礼乐之道,举而错之,天下无难矣”。“乐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在族长乡里之中,长幼同听之则莫不和顺;在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
因此,世俗地看,“乐”是一种教化的工具,孔子倡导乐教,把它作为“六艺”之一,列入教育科目,要求学生“礼乐不可斯须去身”。因此,古代的“礼”是规约行为的、外在的理性的制度设计,“乐”是内心的感性的审美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