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务员招聘,一文看清六大投考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3-06-02 10:20

政府昨日(1日)宣布,今年起将会扩展投考需学士学位学历要求公务员职位的资格,至新学年升读大学三年级或正在就读大学三年级的学生。新措施下,各部门/职系可按其人力资源及实际运作需要,考虑扩阔招聘范围至下一届毕业的大学本科生和研究生。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杨何蓓茵表示,其他职系包括文职、专业及纪律部队,可自行决定是否跟随。

六大投考公务员注意事项:

一)扩阔招聘范围至2024及2025年毕业生,包括研究生等

在此之前,政府部门/职系招聘时一般只会考虑应届毕业生,及已取得相关学历的人士。在新措施下,扩阔招聘范围至新学年升读大学三年级(四年制学士学位课程)或正在就读大学三年级的学生(即2024年及2025年毕业生)。新措施适用于学士、硕士生、博士生、五年学制或三年学制的学生,他们均可在毕业前一年投考公务员。

二)获“有条件录取”后需于限时内完成学位

各部门/职系会在招聘广告上清楚列明有关安排,若申请人成功获取有条件聘请者(Conditional Offer),需要符合特定的条件,包括于限时内完成学业,便可在毕业后入职。由于《基本法》规定公务员必须为永久居民,故申请人必须在接受政府的取录通知时,已成为香港永久居民。

三)9月有6个职系联合招聘 

新措施适用于今年9月的6个职系联合招聘,包括政务主任、二级行政主任、二级助理劳工事务主任、二级助理贸易主任、二级管理参议主任及二级运输主任。其他职系包括文职、专业及纪律部队,则由他们自行决定是否跟随新措施。

四)调整“公务员招聘试”安排

暂定今年10月(香港试场)和12月(香港以外的试场)举行的综合招聘考试(Common Recruitment Examination)及《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学位/专业程度职系),以及12月(香港及香港以外的试场)举行的政务主任、二级行政主任、二级助理劳工事务主任、二级助理贸易主任、二级管理参议主任及二级运输主任的联合招聘考试(联合招聘考试),将开放予持有学士学位人士和正就读学士学位课程最后1年(即2023/24学年毕业)的学生,及2024/25学年毕业的大学生申请。

五)《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8月起接受申请

下一轮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学位/专业程度职系)暂定于今年8月(香港试场)和9月(香港以外试场)接受申请,至于联合招聘考试(香港及香港以外试场)则暂定于9月接受申请。

六)海外就读或居住的申请人安排

暂定今年12月在香港以外举行“综合招聘考试”的试场位于7个城市,包括上海、伦敦、三藩市、纽约、多伦多、温哥华及悉尼。正在海外就读或居住的申请人,也是按照与本地申请人同一套的标准,以评核他们在面试时的表现。

律政司率先招聘2024、25年见习律政人员

律政司

律政司名单

根据政府职位空缺查询系统的“非公务员职位空缺”显示,律政司已经开始“提早”招聘见习律政人员,分别在2024及2025年入职,其中一项入职条件分别是“为本地大学法学专业证书课程的毕业生/正在或即将修读前述课程而将于2024年毕业的学生”、及“为专上院校法学士学位课程的三年级学生,并将在2025年取得法学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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