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人妻38年前与丈夫结婚,但2人个性、性事不合,性行为次数寥寥可数,她婚后8年才怀孕,此后2人再无床事,孩子4岁时就分房睡,丈夫10年前曾提离婚,她却只答应分居,婚姻又再维持了10年,2人整整30年未交欢,丈夫心死之下,去年决定向法院诉求离婚,法官判准。
判决书中丈夫主张与妻子1984年结婚后,因个性、性事差异常吵架,妻子常吵着要离婚,将他锁在房门外,对他与子女视若无睹长达数日或数个月,且妻子说不喜欢小孩,2人结婚8年才怀孕,妻子怀孕后性事就中断,孩子4岁后2人就分房,妻子每天下班就锁在房间内,对他不闻不问。
丈夫称2013年曾提离婚,但妻子不同意,只愿意分居,2人当时已20年无性生活,他在亲情压力下,无奈签下分居协议书,接着10年来双方毫无沟通,不曾关心,去年初他因疫情无住处可归,询问妻子能否同住却遭不读不回,他最后心死决定提告离婚。妻子则称丈夫曾拨打色情电话遭诈骗,锁师高额金钱,且丈夫在大陆有婚外情,曾汇给小三共39万(台币)。
妻子主张丈夫在2013年主动提出分居,对方属单方面可归责之一方,因此不能要求离婚;法官认为双方分居至今10年,显非正常夫妻相处之道,双方徒有夫妻之名而无夫妻之实,与夫妻以共同生活、同甘共苦、共创幸福家庭生活之本质相悖,最终判准2人离婚;可上诉。
来源:中时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