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矶时报(Los Angeles Times)报道,交通局已经支付一名被司机强奸的受害妇女195万美元,做为和解赔偿金。理由是该犯案司机是有前科的,但交通局不察且聘用,导致该女乘客受到侵犯。
▲洛杉矶大都会运输局交通网四通八达,司机素质受到关切。大都会运输局脸书
57岁的伦纳德·亨利·豪厄尔(Leonard Henry Howell)去年在刑事法庭被判有罪,罪名是2001年8月14日对一名圣迪马斯妇女性侵犯。这名妇女作证说,当时她感冒发烧,人不舒服。就在豪厄尔给她服用非处方药后,她在公共汽车上睡着了。
但是不久后,她在一个公共汽车站醒来时,却发现自己半裸着身子,该名罪犯当时正在亲吻着她的胸部。警方事后也在被害人的身上,采集到该名罪犯的DNA,证实受害者的描述。
交通局这次和解,也避免受害者继续追究,造成更大金额的损失。
被判8年监禁目前正在服刑豪威尔,早在1986年就曾犯下类似的罪行,当时他在交通机构的前身南加州快速交通区工作。据MTA的法律主管史蒂夫·卡内维尔 (Steve Carnevale)称,1991年对该案的民事判决,让交通局赔付65万美元。但是地方检察官办公室以证据不足为由,没有对该案提出刑事指控。
也就因为如此,交通局无法厘清该名罪犯到底该不该负责,因此在民事判决后没有被解雇。
卡内维尔说:“事实上,他仍在工作,这意味着这不是一个容易厘清的案例,而且前运输机构也没有保留足够的纪录。”所以当机构合并时,MTA官员并没有发现旧档。
记录显示,豪厄尔曾与运输机构发生冲突。根据法庭文件,他在1997年与老板打架后被解雇,后来又被重新雇用。
不过受害者聘请的律师则不这么认为,大卫.林说“交通局显然有失误了。”因为MTA从来没有弄清楚该名罪犯的素行。
律师推测,受害者应该会让陪审团判获500万美元的赔偿金。而自去年7月1日以来,该机构已批准赔偿超过1000万美元的民事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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