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卢永雄:将精灵收回潘多拉宝盒内

2023-05-23 09:28

香港在1997年回归,英国人走的时候,鼓励香港精英把潘多拉宝盒打开,把过去香港在殖民统治时代,没有玩过的英式民主、自由、法治精灵,都放飞出来,播下“抗共”的种子。

香港回归前的“法治”,是以法而治,香港法院连终审权也没有,终审庭是伦敦的枢密院。当年香港的法院,当然没有任何能力去挑战“中央政府”--大英帝国。

《基本法》赋予香港回归后自设终审法院的权利,可惜香港没有把这权利用好。在2001年的《庄丰源案》中,香港终审法院判决内地户籍居民在香港诞下的男童庄丰源有居港权,令香港出生的“双非婴儿”随即拥有居港权。特区法院对入境制度的理解有违《基本法》原意,特区政府曾经请求终审法院根据《基本法》第158条,提请人大常委会解释《基本法》,也不为终院接受。事件的本质是当时的法官们希望建立起一个完完全全的“自治”范围,即使入境决定涉及《基本法》第158条提到的涉及“中央人民政府管理的事务”(出入境政策),法院也不想听中央的意见。结果惹来第一次释法。

如今回归26年了,潘多拉宝盒飞出来的精灵搞到太乱了,只能一只又一只收回盒内。若有任何人以为香港作为一个高度自治的地方政府,可以有挑战中央的“法治”,这肯定就是一种要收回宝盒内的精灵,因为全世界也没有这种法治,即使是美国行的是联邦制,州法院也不能就国家安全问题,挑战总统或联邦最高法院的决定。

在最近一次人大释法后,再重申了香港国安委的权力。受影响的黎智英不服,入禀高院要求律政司声明释法不影响他聘请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另亦提出司法覆核指国安委不容许Tim Owen来港的决定越权。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5月19日裁定黎败诉,亦拒批司法覆核许可。

潘兆初法官在判词中指出:

1. 特区法院的司法管辖权限于自治范围。维护国家安全属香港特区高度自治范围以外事宜,属中央政府事权。

2. 特区法院没有权力裁定《国安法》任何条文因与《基本法》或《香港人权法案》不符而违宪或无效。

3. 国安委的职责专属中央政府事权,不受司法覆核,监督国安委的权力为中央政府专有。特区法院作为地方行政区域的法院,并不获赋予任何角色或权力,原因是在香港特区宪制秩序下,法院明显在宪制上不具备处理此等事宜的资格及能力。

4. 潘兆初法官更指代表黎智英的资深大律师彭耀雄在口头陈词中,举出了若干非常极端但脱离现实的例子,称假如没有本地法院的牵制,国安委便可能滥用权力。这些凭空想像而危言耸听的评论,同样不能接受。

高院这个判决,摆正了特区法院在国家宪制中的正确位置。

结论是当精灵一一回到宝盒内之后,这个世界就不再有灾害和动乱了。

卢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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