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兆棠,字澍甘,湖南桂阳人,其父陈士杰是曾国藩重要幕僚,也算是晚清政府的重要臣子了。陈士杰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够像他一样走上仕途,便请来晚清大儒王闓运教育几个儿子,有这样的师资力量和人脉关系,陈兆棠进入到翰林院进修也是顺理成章的了。可是,上了好学校不代表高考能得高分,陈兆棠在科举考试上简直跟个弱智一样,所作的文章也始终打动不了审阅的考官。
没办法,想当官就只能靠潜规则了。陈兆棠便借助父亲在官场的影响力,用金钱买了个五品官兴文县县令了事。只是,上天大概看不惯这样的行为,便发功阻碍陈兆棠上任。所以,陈兆棠在上任之前遇到了母亲去世的悲剧,按照规章制度是要守孝三年,再行到官府报道。时间过得很快,陈兆棠终于可以到职位上去实现自己的理想抱负了。
这个时候的陈兆棠的确是个好官,尽管他是暗箱操作上位,可在治理辖区从不徇私枉法。在任期间,他“判决疑狱,案无留牍,月余大治”,还捐廉修建经纬书院,聘名士张肇文任山长,文风始盛。从威远调回大邑本任时,老百姓们都很舍不得这位好官啊,要知道,当初他们可是陈兆棠最棘手的敌人。这兴文县是出了名的“素称难治,抢劫成风”。陈兆棠治乱世便是坚持用重典,匪目张老光子屡犯巨案,历任县令都奈何不了他,陈兆棠就第一个拿他开刀,杀鸡儆猴给其他匪徒看。
就这样,陈兆棠做出了一番政绩,让朝廷看到了他的能力。这时候的清王朝也面临严峻的盗匪问题,尤其是在两广地区。陈兆棠不正好是处理这方面问题的人才吗?救火队长快去吧。于是,陈兆棠就调任惠州,专管军政要务。其治理惠州的政策也是重典政策的升级版,一度演变成严刑峻法下的滥杀无辜,甚至有清乡的现象发生。
陈兆棠为什么到了两广地区就变得如此嗜杀了呢?其实是因为这里的匪徒人数过于众多,且难以与无辜民众分隔开来。如果采取以暴制暴的手段,冤假错案的现象便会经常出现。而且陈兆棠抱着的态度是“宁杀一千,不漏一人。”这样一来,跟秦朝时期的连坐法有什么区别?老百姓天天担惊受怕,即便你抓到了真正的匪徒,也得不到应有的民心。
三年时间里,陈兆棠“令列属乡族,各自为册,注盗主名、区、处,兆棠按册捕诛,积三年,至三千余人,忌者腾毁,谓为‘屠伯’。”于是当陈兆棠失去自己的权力,被抓住之后,便立即被打为恶贯满盈的封建官吏。在民众的叫好声中,枪决于署前的照壁下,临终前留下十二字遗言:不死于君,不死于国,死于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