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北部某大学男研究生,去年因失恋找友好的女性友人至租屋处独处喝酒并并听他诉苦,未料女方不胜酒力,他竟趁女方不胜酒力,强行两度指侵,事后来虚构是女方主动示好并爱抚他,法官审理后怒斥对方为高学历知识分子,竟否认犯罪并虚构故事诬陷女方。
根据判决书,男研究生小明,因为失恋邀约和他相当友好的女子小美到他住处独处喝酒并听他诉苦,未料见小美不胜酒力,竟从背后强抱小美,并将手伸入她胸罩并强摸胸部,并强行指侵。
小美惊醒后脱逃到房间内,小明又追进去将她强抱到床上,并恃其体格优势自正面强压,猥亵胸部及外下体再进行指侵、小美在过程中不断抗拒,但仍遭性侵得逞,事后立即前往医院验伤并提告。
法官调查,小美原本与小明相当友好,遭受侵害后身心受创,发生情绪低落,过度警觉自责、恶梦、睡眠障碍等症状,严重影响人际关系之发展,受伤至深,须求诊于身心科。
但小明却辩称,他们两人会情投意合的一对,还为了要卸责,事后传送“酒醒后如果还能当朋友就保持联络”,然后诡辩称:是要小美一段时间回覆两人是否要在一起。
法官审理后,痛斥小明身为研究所在校生,身为高学历者,应有较高的道德素养、心理素质及法制观念,竟不知律己自制,放任一己私欲,罔顾女方性自主决定权,对女方造成不可抹灭的伤痛,且在侦讯时指责女方说谎,否认有性侵,还虚构女方主动邀约并跨坐其大腿,向其主动示好,触摸胸部及下体之前有获得告诉人同意,女方还对他爱抚,女方甚至表示希望他与女友分手后再找她,两人最后相拥而睡之虚构情节,最后依强制性交罪判刑4年,且需赔偿精神慰抚金100万元,可上诉。上诉后,高等法院认定一审判决适当,今判决上诉驳回,仍可上诉。
来源:中时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