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一名联邦地方法院法官宣告,禁止有牌经销商向未满21岁者卖枪的联邦法律均属违宪,指任何18岁以上的人都有权买枪。
这宗诉讼由4名男子提出,他们都是年满18岁但未满21岁而希望能买手枪的人。
现行联邦法律禁止有牌枪械经销商向未满21岁者出售手枪,但父母可为孩子购买手枪,孩子也可自行透过枪械展览会或向私人购买。而且虽然美国民众未满21岁不能从联邦许可的经销商处购买手枪,却可以购买步枪或霰弹枪。
维珍尼亚州东区联邦地方法官潘恩(Robert Payne)10日作出判决,援引最高法院近期一项扩大枪械拥有权的决定以及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后者阐明“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容侵犯”。
预防枪械暴力组织Everytown Law谴责法官潘恩的心证。该组织负责议题与诉求的资深主管卡特(Janet Carter)发表声明说:“枪械不仅是美国儿童和青少年的主要致死原因,研究也显示18至20岁的年轻人持枪杀人的比率是21岁以上成年人的3倍。”卡特说:“法院这项判决无疑会将生命置于风险之中,这点必须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