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路边摊”拟9月解禁,人大常委:促进经济满足市民需求

发布时间:2023-05-04 20:11

近日,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拟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但民众只能在指定区域摆摊,并须遵守政府、城管和执法等部门制定的规则。

路边摊

“路边摊”曾经是城市的一道民生风景,价廉物美受市民欢迎,也解决了部分人的就业问题。但由于霸路经营影响交通、乱扔垃圾引发卫生问题,当局为了“还路于民”一度取缔“路边摊”。

深圳“路边摊”即将回归,但在原有《条例》“禁止擅自佔用城市道路及其两侧、人行天桥、人行隧道和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摆摊设点、销售商品”的基础上,将增加规家,由街道办事处划定经营场所,不可在划定位置以外摆摊,违者按照佔地面积处每以平方米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没收摆卖的物品和工具。

除了“路边摊”,店家“外摆”也将松绑,《条例》授权市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制定相关规则,违者罚款1000至5000元,重则没收违法摆卖、经营的物品和工具。

有人大常委会委员认为,放宽路边摊不仅有利于恢复城市经济、促进消费增长,也回应了民生诉求,体现了城市的温度和包容性,是城市治理精细化的体现。但下一步如何制定合理的具体规范,将考验有关部门的管理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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