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咖啡店制定霸王条款,客人自带酒水每人收100元

发布时间:2023-05-03 16:11

近期兴起露营活动,连咖啡店也要带入露营风,深受顾客欢迎。媒体报道,毗邻香港的深圳南山一间咖啡店,被投诉禁止客人自备酒水,之后更向顾客每人收取100元(人民币‧下同)。有指,虽然店方确有列明规定,但相关条款其实已被视为霸王条款。

《南方都市报》报道,4月26日晚,徐女士与几位朋友南山侨城坊“Cafe+咖啡家城市营地”,购买两盒飞饼与两盒臭豆腐,花费一百多后在营地内座下,拿了几瓶饮料与矿泉水放在桌上。营地人员随即表示,营地禁止自备瓶装饮品,不管消费多少都不可以带水。人员手持手机向徐女和友人拍片。徐女士后来致电当地消费者委员会投诉,店方则报警处理。

客人自带酒水每人收100元

▲客人自带酒水每人收100元。

咖啡店位于深圳市南山区侨城坊。

▲咖啡店位于深圳市南山区侨城坊。

场地向自备酒水的客人收取每人100元。

▲场地向自备酒水的客人收取每人100元。

徐女士表示,警方到现场后,营地职员只要求她们收起饮品。徐女士:“一开始营地方并没有说让我们把水收起来,只说是因为带水需要收每人100元的营地服务费,我们没理她,她就开始对着我们录像。”

Cafe+咖啡家城市营地位于深圳市南山区侨城坊T7栋门口北广场。记者翌日到场采访,发现“如需外带食品、饮品、按照露营管理每人次一百元。”的告示牌,贴在每张桌子上。

有摊主表示,摊位费是cafe+场地方来结算。“整个场地都是cafe+的,每个月的摊位费基本在五、六千块钱。”一个月内已有很多不了解情况而被征收金额的消费者。“消费者在这里消费食物的话,也是不能自带酒水的,营地老板是这样规定。”该位摊主表示,如果消费者自带酒水的话,场地方会按照露营管理规则,一人征收100元的管理费。

记者后来再联络“Cafe+”,相关负责人赵先生表示,深圳不少城市露营场地都是谢绝自带酒水食品,相关提示已贴在桌上。负责人又称,营地方是靠出租露营场地来赚钱的。营地提供食品、饮品和桌椅,如果顾客消费后使用露营桌椅自然是合理的,如果顾客自带食品和酒水,营地收取场地服务费也应该是合理的。

规定属霸王条款

广东中矩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博恩表示,自2014年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施行以来,“禁止自带酒水”等条款被认定为霸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因此,消费者已经消费后,是可以根据其消费在所属地方进行用餐。若消费者完全没有消费的情况下,要收取相关费用也要明确告知消费者,如果没有明示或没有事先告知,则不应收费,已收费的应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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