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老妇住所被卖抵地税,高院法官倾向认为不公平

2023-04-27 15:11

联邦最高法院正在审理明尼苏达州亨内平县(Hennepin County)的1宗案件,聆讯期间多名大法官质疑,县府无权为了征收拖欠的小额地税,而出售涉案长者住所,并留置交易的4万元款项,考虑到宪法列明政府若征用私人财产必须提供“公平补偿”,因此案件可能违法。

▲94岁的女事主泰勒。

美联社报道,案件26日审讯期间,大法官托马斯(Clarence Thomas)表示,94岁事主泰勒(Geraldine Tyler)拥有涉案房屋的业权,因此理应得到交易款项。另外2名大法官卡根(Elena Kagan)和戈萨奇(Neil Gorsuch)也称,假如县府的理据成立,官员可以为了区区几元的税款,出售民众价值数百万元的物业,让人难以接受。

当事人泰勒目前住在老年人公寓,本身另有公寓,但搬离原址后5年期间,累计拖欠县府2300元的地税、利息和罚款。县府因此在2015年没收其寓所,翌年并把物业出售。原告方律师并未解释泰勒为何欠税,只表示她因为健康和安全原因而搬入长者公寓。

县府则表示,泰勒有5年时间出售房产,以交易所得还清贷款和税款,然后保留剩下馀款,又或者把物业再度抵押支付税款,但始终没有採取任何措施。代表律师表示,县府按照州法出售涉案物业,而且联邦最高法院也曾在1956年留下案例,赞成纽约市同样的做法,当时纽约市府为了65元水费而扣押民众房产,并保留出售房屋后所得的7000元。

对此泰勒代表律师反驳,西方国家从英国1215年的《大宪章》(Magna Carta)开始,便立下“政府索取金额不能超过应得部分”的原则,这次泰勒被人非法没收物业,县府已经违反了《宪法第五修正案》。

代表泰勒兴讼的非营利律师事务所“太平洋法律基金会”(Pacific Legal Foundation)表示,全美现有十几个州份以及首都华盛顿,允许地方机关保留出售民众物业后的馀款,单在2014年至2021年期间,至少有8950套房屋因未缴地税而被出售,原由业主几乎没有收到任何补偿。

外界相信,联邦高院将于6月下旬裁决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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