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明日起调整戴口罩指引,室外地方毋须再戴

发布时间:2023-04-27 08:13

澳门新冠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周五(28日)起调整佩戴口罩指引,将佩戴口罩情况分成三类,个人和机构须遵守“应佩戴口罩”的要求、在“建议佩戴口罩”的情形下,市民可自行作出决定;在室外地方等场合则“可不佩戴口罩”。 

澳门

戴口罩要求分三类 

澳门当局将需否戴口罩情况分为“应佩戴口罩”、“建议佩戴口罩”及“可不佩戴口罩”三类。其中,市民如出现发烧、肌肉痛、喉咙痛、咳嗽、流鼻水等类似流感状;新冠快速或或核酸阳性时;工作场所、托儿所及非高等教育机构爆发呼吸道感染时;进入医疗机构(住院病人除外)、长者和康复院舍(院友除外)及当局根据传染病疫情作出要求等情况下,他们都应戴口罩。 

其次,公共交通工具的司机及乘客;未接种新冠或流感疫苗人士、老者、长期病患者和孕妇到人多挤迫的地方;参与大型聚集活动或会议等情况下,则由场所或交通工具的负责人参考当时疫情、空间内空气流通情况、人员数量和密度、活动性质和持续时间等,决定是否要求进入者佩戴口罩,若有关机构没有作出要求,市民可因应个人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戴口罩。   

至于所有室外地方、戴口罩可能导致呼吸困难时、3岁或以下人士;饮食、接受相关医疗程序或面部护理等情况下,市民可不需佩载口罩。

当局呼吁市民保留2周用量口罩 

中心强调,若疫情出现变化,当局将会按实际情况调整佩戴口罩要求;提醒市民日常外出时应备有口罩;家中亦须储备至少2周用量的口罩,新冠及其他呼吸道传染病流行高峰期戴口罩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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