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1岁女孩小兰(化名)与同学相约玩密室逃脱游戏,期间被工作人员扮演的恐怖“怪兽”吓得在梯级踩空,摔倒致九级伤残。小兰控告经营密室逃脱的文化传播公司,要求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法院经审理认为营办方要负70%的责任,判赔20余万元。
意外发生于2019年4月某天上午,小兰和同学体验某恐怖主题密室逃脱游戏,共有21关,每关都有工作人员扮演的“怪兽”出没,小兰在过第20关听见电锯声和歌声,转身发现一个戴着著恐怖面具、手拿血斧的人追来,她害怕得边哭边跑,因不熟悉密室路面情况在梯级踩空导致摔倒。
小兰被送至积水潭医院住院治疗10天,医院诊断为胫骨远端骨骺损伤(左)、腓骨骨折(左),腰麻下行左胫骨远端骨骺损伤闭合复位,空心钉内固定术。《司法鉴定意见书》证明小兰左胫骨远端骨骺粉碎性骨折构成九级伤残。
小兰将经营密室逃脱的某文化传播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40余万元。
经营公司称,手机团购详情写明若身体不适或害怕请向监控挥手并原地等待,小兰没有履行玩家义务,存在一定过错。该公司并表示游戏对12岁以上人士开放,现场有易拉架列明安全提示,且进场前工作人员会告知注意事项,并向参加者发一台对讲机以便及时沟通。小兰则表示没有见到任何提示,进场前也没有人询问其年龄或说明注意事项。
法院经审理认为,密室逃脱游戏经营者应充分考虑消费者的性别、年龄及对恐怖主题的接受程度,选择性地开放。在设计游戏环节、密室装潢时亦应充分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楼梯、墙角等有安全隐患的位置应设置安全警示。被告文化传播公司在小兰入场前未核实其年龄,亦无举证已尽告知注意事项和安全提示的义务,故其应对小兰的身体损害承担相应责任。
而小兰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做好充分心理准备而参与与其年龄、心理接受程度不符的活动,且无成年家属陪同,对自身受伤也要负一定责任。最终经营公司被判赔2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