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李姓男大学生与学妹小美交往,在激情过后拍下性爱影片,事后李男结交别的女友,仍持续要和小美嘿咻遭到拒绝。竟恼羞成怒,前后传简讯,威胁小美要公布影片,要胁小美继续跟他“嘿咻”,小美不得已屈服,被逼着发生5次关系,其中一次还在校内厕所,李男甚至逼迫她去吃避孕药,小美最后无法忍受报警,法院审理后,因李男认错且付出50万(台币,下同)和解金,法官裁定180小时义务劳务,并缓刑5年。
根据判决书,李男与小美为学长学妹关系,两人曾经交往过并发生性行为,且李男曾在发生关系时,拍下小美性爱照片及留作自己观赏。但事后李男又另外结交女友,小美于是拒绝和他有任何牵连。
未料李男仍继续要求要与小美做爱遭到拒绝,竟传讯给小美表示“拜托啦”、“一次就好”,小美答称:“不行”,李男又传送:“你不想被别人看到那些照片吧”,向还恐吓不配合和他嘿咻,将散布影。
小美只好假装生理期,但李男仍不放弃,告知她;“拿等你走的那天我去找你呗”暂时作罢;事后果然又传讯“我下班了”、“欸我等等直接在你家楼下ㄛ”、“我到了”,小美迫于无奈在住处内与她发生关系。
隔几天李男又用Line传送“晚上见面”、“不理我就外传ㄛ”逼小美做爱,最后竟然在学校厕所内与她发生关系。但李男食髓知味,隔两个月后,又传“想跟你嘛”、“而且你没忘记我有很多你的照片吧”,再度对小美提出要求,但遭到拒绝。李男只好又传“不要那我就PO上网喽”,以同样方式,连续在后续几个月内,逼迫小美发生3次关系。最后小美忍无可忍,前往警局报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男为满足一己性欲,竟以散布猥亵影像等语恫吓女方,迫使女方屈从与之发生性交行为,对于身心造成重大痛苦,应予严惩;但念其坦认犯行,且与女方达成和解,并有定期给付赔偿金,设法以金钱方式弥补自己之过错,犯后态度尚可,获得与180小时义务劳务,缓刑5年处分。
来源:中时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