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节目引多宗案例,深入浅出解说《香港国安法》

发布时间:2023-04-19 09:12

为加深大众对国家安全的认识,香港电台制作的第2辑《国安法事件簿》已启播,节目的两名主持人,香港律师会会长陈泽铭及前任会长苏绍聪指,节目引用多宗案例解说,将事实客观地呈现给公众,以大众“听得明”的说话解释国安法。

国安法

律师会会长做主持

陈泽铭表示,拍摄第1辑《国安法事件簿》时仍未有案例,而现在已有多宗案例,“红线比以前清晰”。他认为的确有寒蝉效应,但其实是基于误解,因大部分市民没有看过国安法的条文,他表示不期望市民会拿起法例逐条审阅,但“法律不可以凭感觉”,希望以案例解说形式表达,能令市民更容易明白。

苏绍聪就强调,节目不是唱好国安法,希望年轻人持开放态度观看节目,“一有立场,人就不会公平”,不希望年轻人先有立场,认为“国安法的东西一定唔系好嘢”、“港台是政府电台,节目一定是唱好国安法”。

《国安法事件簿2》加入多宗案例,包括“唐英杰案”、“光城者案”、“贤学思政案”等,并邀请得律政司司长林定国、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律政司刑事检控专员杨美琪、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梁美芬、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陈弘毅等嘉宾,深入浅出阐释《香港国安法》的重要条文,以及实施时引起的问题。

苏绍聪说,他对“光城者案”有较深刻的感觉,因为案中牵涉很多年轻人,看到他们不断犯错,“明明呢个系一个严重罪行,班后生仔都继续做”,或他们根本不明白法治的概念,他发觉要向年轻人多教育,“后生不是一个答辩理由”,不会因为被告未成年便不需负刑事责任。

“违法达义”非辩护理由

陈泽铭指,不幸地不少年轻人参与暴力示威时,都表示知道自己犯法,但都说自己“要违法才能达义”,不少普通法的案例承认“公民抗命”,在法院内亦有提及过,但并非辩护理由,最多是求情及减刑的理由。

以上内容归星岛新闻集团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引用。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