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男子阿章(化名)与妻子合开公司,由阿章担任负责人,妻子则在旁处理大小事,未料一名徐姓女经理竟与阿章发生婚外情,还趁午休在办公室接吻、搂抱,让阿章妻子怒向徐女提告求偿。
判决书指出,元配主张,与阿章结婚20馀年,2006年间两人共同成立一间公司,由阿章担任公司负责人,她则为监察人,以夫妻身分参与公司大小事务,但在公司任职满5年的徐姓女经理竟与阿章不当交往,还于2022年11月间趁午休在办公室内发生牵手、搂抱及接吻等亲密行为,让她大受打击,故依法向徐女求偿80万元。
对此,徐女辩称,她仅是进入办公室拿取便当,遭到阿章性骚扰,认为阿章明知道办公室有监视器,仍对她做出该些行为,且她为此被阿章妻子控告,还遭公司资遣,多次向阿章妻子道歉都未获原谅,也让她不禁怀疑是遭到仙人跳,希望法官能考量她现阶段靠失业津贴生活,阿章妻子请求的赔偿金额实在过高。
台北地院审理时,法官认为,监视器画面中可清晰辨识徐女与阿章有亲密拥抱、接吻及牵手,足以认定2人有超越朋友社交行为的不正当往来,况且肌肤之亲,已非社会通念下配偶所能容忍的范围,达到破坏阿章夫妻婚姻生活美满的情况,认为阿章妻子向徐女求偿有理,酌情后判徐女须赔偿10万元为适当。可上诉。
来源:中时电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