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388)表示,以去年12底作财政年度的上市公司中,有59间因未能公布经核数师同意的全年业绩而须停牌。
港交所指,截至去年底,香港上市的1883间上市公司中,有1824间已公布了经核数师同意的全年业绩,意味有59家“交白卷”。有关数据已撇除长期停牌公司。
港交所表示,致力维持公平和有序的市场,将继续监察市况,并与相关发行人保持沟通,确保他们符合上市规则的规定,并尽可能缩短停牌时间。
根据《上市规则》,以12月底作年结的上市公司,需要在年结后3个月内刊发业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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