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书》记载:“凡与帝室为十姓,百世不通婚。”在古代,封建制度等级森严,根据社会地位高低,人被划分为不同的族群,有贵族、有庶民、也有罪人,而古代总有一些关于这个族群不得和那个族群通婚的规定。
虽然庶民的地位比不上贵族,但庶民并不是古代最底层的族群,严格来讲,被排除在“士农工商”之外的“堕民”才是处在最底层的特殊族群,他们不能读书,不能为官,世代不许和其他汉人庶民通婚,不得与庶民平起平坐。举个例子,绍兴籍的著名绍剧表演艺术家、艺名六龄童、有“江南美猴王”之誉的章宗义就是曾经的堕民出身,当然在现代社会,大家再也不会认为某个人天生低人一等,不少堕民的后代早就与其他人权利相等,那过去为什么会出现堕民呢?
堕民主要是在鲁迅的故乡浙江绍兴一带出现,具体的起源有很多种说法。早在宋朝时期,堕民就为大众所轻视,元明清三代更被编入了“丐籍”,更悲惨的是,只要祖先是堕民,后世子孙也都是堕民,永远无法改变自己的身分与地位。
据考证,宋、元、明时期,建立王朝的君主将曾经的敌对势力赶到浙江绍兴一带,让他们只能做一些在当时人看来低贱的职业,其中既有投降金军的宋将焦光瓒部众,也有张士诚、方国珍等人的部众,另外堕民的起源还可能跟与浙江绍兴越巫有关。
总之,当堕民这个族群出现后,他们就一直从事着普通平民不屑为之也看不起的职业,男性专门收旧货、抬轿子、理发、唱戏等等,女性则被称为“老嫚”,逢年过节到她认为是主人的人家里去道喜、说吉利话、讨赏赐、送糖之类,平民相对堕民来讲,属于“大百姓”。
当然,堕民也不只出现在绍兴,过去的浙江境内遍布,据统计,上个世纪30年代,绍兴的堕民有1106人、义乌的有1874人、奉化的有2000人,余姚、温岭、东阳等地都有,加起来总有数万,但他们总是在自己的聚居区,不能和其他平民一样随心所欲选择家庭住址。
甚至堕民的穿着打扮也要跟平民区分开来,男的要是唱戏,前半边头发得剃光,平时戴着狗头帽,不许穿长衫;女性往往挽着高高的发髻“老嫚头”,不缠足,走家串户说吉祥话,称呼其他平民为“老爷”、“少爷”、“太太”、“小姐”等,可见当时这样的等级划分有多严格。
虽然以前的皇帝也有下旨除去堕民一类人“贱籍”的,但由于文化风俗流传太久,不少堕民仍然被瞧不起,直到1949年后,他们才真正翻了身,摆脱了过去的阴影,走上社会的各个岗位做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