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廖姓男大生与高中学妹小雨(化名)参加友人的夜店庆生趴,小雨当晚喝得烂醉如泥,廖男竟趁机将其带回学生宿舍,掀开她的衣物偷拍裸照,还在一旁DIY,隔天小雨醒来后发现自己衣衫不整遭猥亵,决定报警处理,廖男见事态严重,竟找友人及姐姐假扮双亲称会负起责任,但瞎招事后被戳破,小雨报警怒告;法官依犯乘机猥亵罪,判处廖男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缓期期间付保护管束,可上诉。
据判决书指出,廖男为小雨(化名)的高中学长,2020年12月25日,2人约好当晚一起到夜店参加友人庆生聚会,翌(26)日凌晨3时许,小雨已因饮用酒类过多而泥醉,廖男将小雨带回他的男宿舍内,并将她扶至房间床上休息,廖男见小雨酒醉不醒,趁机将小雨的衣服及内衣往上拉起,并将其牛仔裤及内裤脱至膝盖位置,以手机拍照后,在旁观看小雨的裸照,并脱下自己的内裤开始DIY。
直到早上10时许,小雨醒来后发现自己衣衫不整,遭到廖男猥亵,决定报警处理,但经廖男苦苦哀求,并答应会告知其父母此事,且会负起责任,小雨才离去未报警。
廖男事后央求不知情的友人假扮廖父,姐姐假冒廖母,并由友人每月汇款廖男打工所支付之赔偿费用给小雨,共计6万元(台币,下同),事因友人发现事态严重,停止假扮廖父,小雨报警后才得知被骗。
法官审酌廖男仅因一己之私欲,不思尊重他人身体自主权利,乘小雨酒醉不醒状态,乘机为猥亵之行为,侵害小雨身体性自主权,并造成其心理阴影,实具一定恶性;考量其于事发后,第一时间为免让家人知晓此事,竟异想天开商请友人及其姐谎称为其父母,表达向小雨道歉赔偿之意,后因小雨知晓实情提起告诉,而廖男到案后即坦认犯行,并当庭与小雨母亲达成和解,赔偿给付30万元。
法官依犯乘机猥亵罪,判处廖男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缓期期间付保护管束,并应向指定之政府机关、政府机构、行政法人、社区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机构或团体,提供40小时义务劳务,可上诉。
来源:中时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