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老兄打了天下之后,励精图治的同时不断搞创新,最后他利用胡怀慵案件做文章,废除了存在很久的丞相制度和中书省,建立了全新的政治制度,内阁中枢、三公六部,从中央到地方,覆盖民政、财政、军事等各个领域。
值得在这里特意说的一个地方官职名字是布政使司,这是将要讲到的巡抚大人的官职到底有多大之前,必须要了解的一个背景知识,对,只是给你了解一下,才能理解为什么会出现巡抚大人。
布政使司在明朝掌管一个省的所有事物、务,集所有大权于一身,相当于今天的省长,但是权利和掌管的事务远远大于今天的省长。朱元璋对于分权很有兴趣,他不信任一独揽地方大省大权的人,所以他又设立了两个部门来分担布政使司的权利,那就是提刑按察使司和都指挥使司。
话说一省分为三省之后,各个部门的事务权利也分的很清楚,具体是布政使司主要负责民政、财政,都指挥使司负责军事,提刑按察史司负责司法。
看起来天衣无缝,但是遇到事情才发现实践和理论真的是很难统一的。自从权利一分为三之后,省上只要出事就会出现一个奇怪的现象,三大部门都相互不动或者争论谁是老大应该听谁的,结果事情闹到中央了三个大人还在争论那个问题。所以巡抚这个官职应运而生。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大家想象一下,当时的大明国力强盛,国土辽阔,所辖所少个省,每天都有地方事情闹到中央,地方官员不但不处理还相互告状,争权夺利,身为老大哥的中央自然没有精力处理那么多的事,于是简单粗暴地个各个有纠纷的省派去一个中央官员,处理地方事务,统一指挥省上的三个部门,这个人就是巡抚。巡抚的作用也很简单,就是处理地方事务,在当时可以看成中央特派员或者钦差。
不是任何中央官员都能担任巡抚一职的,那时候的巡抚是中央六部中的侍郎,侍郎相当我们现在的副部级,比如国土资源局副部长,来头很大的。所以先不说巡抚这个官职有多大,就副部级这个身分下到省里,省级官员绝对是恭迎大驾的规格来接待,况且巡抚一职是由皇帝亲自指派,等于是钦差大臣的身分,或者即使不是皇帝钦点,也是中央直接委派的,是对此人工作能力的另一种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