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深汕特别合作区落实取消个人商品住房限购

发布时间:2023-03-11 10:55

《南方都市报》报道,深汕住建局日前提出涉及取消个人商品住房限购等政策,已在落地实施。有业内人士称,政策调整仍然偏向于“房住不炒”大基调,但鼓励长期投资深汕合作区的信号很明显,限售周期的缩短亦有助楼市的流通促进交易。

深汕住建局据传日前发布《关于积极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通知》,调整涉及三方面,包括放开限购,暂停对自然人实施商品住房限购,即无需提供无房证明;二是优化商品住房转让管理,即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2年内禁止转让;三是推行优先申购制度,小于120平商品住房仍旧优先面向深汕辖区户籍居民销售,第二批销售放开对其他区域客户购买;大户型购买资格不限。购房者或其家庭在深汕辖区内已有商品住房的,不再享有优先申购资格。

该报道引述相关工作人员称,虽然《通知》没有正式文件但已在实施落地,“限购放开了,但是只针对自然人,限售期调整为两年,另外其他的政策和购房人关係不大。”

此前,深汕特别合作区实施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限购。居民家庭在合作区持有的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总套数不得超过两套,成年单身人士(包含离异)在合作区持有的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总套数不得超过一套;另外据2019年底起执行的限售政策,居民在合作区购买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的,自取得不动产权利证书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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