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诺轩(左)在初选案审讯中指自己与戴耀廷(右)“初心不一”。资料图片
香港民主派47人参与“35+”初选,涉嫌争取立法会过半否决财案被控,16人否认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区诺轩今午于西九龙法院盘问下指自己和戴耀廷“初心”不一,自己目的在藉协调争取民主派最大胜算,戴则关注如何运用宪制权力,二人“共识是纯粹搞初选”。区又指戴主张以“积极运用基本法权力否决财政预算案”作为讨论平衡点,来迎合激进与温和参选人,当中包含了可以不否决财案的意思。
同意五大要求“形同口号”无具体实现计划
大律师沉士文代表林卓廷及黄碧云盘问指,“35+”计划“初心”和基本目标仅为民主派透过协调来避免在立会选举中浪费选票,而并不规限立会过半后当选人行为,区同意“这个是我初心”。问及组织者共识时,区指“起码我同戴耀廷很清楚看到我们立场上的差异,我们共识是纯粹搞初选,而一开始他就十分着重关于宪制上如何运用权力;我是要做协调要争取民主派最大胜算”。《国安法》指定法官陈仲衡追问下,区解释以认同五大要求为初选参选条件只因形势使然,当时正值“反修例运动”,五大要求为民主派共同要求,又同意五大要求形同口号,“35+”中并无具体实现计划。
沉士文刻画当时的两难在一方面希望有最多民主派人士加入初选,另一方面民主派光谱非常广阔,如要所有民主派加入初选,则难以订出争取五大要求的具体路线,区同意并解释当时“的确谈不出一个有效策略应对这个问题”。区补充在伊始饭局中“哪怕戴耀廷已经有讲对否决财政预算案的看法,但与会人士只关心如何增加民主派最大胜算”,续指“当时多新晋政治人物,大家的确不知道他们真正想法是如何,到协调会议的时候,不同人有不同看法”。
3月2日以九龙东首次协调会议作为试点,区忆述当时“初选机制可以谈得拢已经难能可贵”,而戴会上提出否决财案“只是他一个人在讲”。区形容各区首次协调会议上传阅的“35+计划”文件内容“没有违反我初心”,而戴的“初心”便是建基于此,其后再加上运用权力否决财案条款。区解释自己直到6月也一直“不认同他理念⋯⋯但我的确未作出鲜明的反对”,因为“当时未立《国安法》,我的确没注意这些主张是会触犯法例”,亦误解了这属行使《基本法》宪制权力。
李官追问否决财案一说是否与戴理念一致,区说明戴论述曾经演进,2019年12月戴撰文《立会夺半 走向真普选重要一步》中曾提及行使否决权,惟当时并不确切,只是提出运用宪制权力的一个可能,到翌年3月底文章《立会过半是“大杀伤力宪制武器”》,才提及令特首下台的步骤。
区指纵观各区协调会议过程,直到3月尾、4月时与会者都不热衷讨论否决财案,部份协调会议风向其后有转变,但仍有部份人士无意参与相关讨论,就此保持沉默,既可解读为同意或不同意而无异议,亦可直接理解为不感兴趣,直到5月5日仍没有任何选区在此达成共识。沉士文辅以区录像会面供词盘问下,区回想当时戴“已经不断在报章出文,甚至脱离了一些参与者看法”,遂向戴反映作为初选组织者不应忽视,戴解释“他一直主张以这个‘积极运用基本法权力否决财政预算案’作为大家讨论的平衡点,但佢觉得这个说法是同时包含了——可以不遵行否决财政预算案这个承诺”,来迎合各方。区补充当时“激进些(政党)就想用权力,有的(政党)就想视乎情况而定”,后者包括民主党。
《墨落无悔》声明6月出台后,区忆述曾回复黄之锋查询指自己没有向民主党再三确认,惟可预料民主党不会同意声明,已表明不会无差别否决财案,因为胡志伟曾表示担心会被其他政党利用初选捆绑民主党政治立场,如是者将令民主党受到制肘。区同意即使事已至此民主党立场依然没有动摇。沉士文引述区早前归纳从政经验所得,合着的一篇学术文章,内文区指民主党属传统泛民,因为其取态相对亲中,而主张民主化策略倾向温和。区最后确认林卓廷及黄碧云均从未亲身出席协调会议,只曾派代表出席,亦不知二人是否曾收悉两区的共同纲领初稿。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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