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冲突案8人暴动罪成,分别监禁3年半至4年9个月

发布时间:2023-02-25 14:14

香港2019年11月有网民发起“围魏救赵”营救占据理大的示威者,警方当晚在油麻地拘捕213人,分17案处理。其中一案11名被告中,6人承认暴动罪,2人经审讯后定罪,余下3人潜逃。暂委法官叶启亮今(25日)在区域法院判处8人分别监禁3年半至4年9个月。

案中被告陈卓贤(21岁)及黎钧尧(28岁)经审讯后,被裁定暴动罪成;张绰元(21岁)、张凯𦲀(22岁)、冯兴榆(24岁)、刘沛彦(24岁)、梁俊杰(25岁)及梁刚玮(24岁)则在开审前认罪。

示威者在尖東、紅磡及佐敦等地做包圍企圖救被困在理大的人。資料圖片

▲示威者在尖东、红磡及佐敦等地做包围企图救被困在理大的人。资料图片

控罪指,各人于2019年11月18日,在窝打老道至咸美顿街之间的弥敦道一带,连同其他身份不详人士参与暴动。

法官指示威者挑战法治 案情严重

法官指本案暴动是社会事件中最大规模之一,发生在人烟稠密的地方,对公众造成滋扰,令附近居民担心其人身安全,亦使主要道路受阻。事件加深不同政见人士之间的分歧,破坏警民关系。示威者针对警方作出暴力行为,更是挑战法治,案情严重。

法官认为暴动有相当预谋和一定计划,指案发时2000名示威者筑成防线,与警方对峙及投掷杂物、砖头等,更在1小时内投掷至少251枚汽油弹,使路面起火、火光熊熊,暴力情况如同小型战场,一度逼使警方后退,事件中4名警员受伤,附近店铺和商厦的外墙亦被喷上示威字句,而油塘港铁站出口亦遭破坏,维修费达8.6万元(港元)。

本案被告陈卓贤(21岁)及黎钧尧(28岁)经审讯后被定罪,陈被判入狱4年9个月,黎被判入狱4年半;张绰元(21岁)、张凯𦲀(22岁)、冯兴榆(24岁)、刘沛彦(24岁)、梁俊杰(25岁)及梁刚玮(24岁)在开审前认罪,均被判监3年半。

考虑一时冲动犯案 酌情扣减3个月

法官以监禁5年作为量刑起点;黎钧尧身上只有手套,没有其他装备,故以4年9个月为起点。除陈和黎以外,各认罪被告均获减刑。法官另考虑到各人年轻、无案底、因一时冲动而犯案等,再酌情扣减3个月。

分17案处理 至今68人定罪

潘祟禮在庭外指至今有已68人被定罪。王仁昌攝

▲潘祟礼在庭外指至今有已68人被定罪。

东九龙总区公众活动调查组主管、高级督察潘祟礼在庭外会见传媒,指警方当日行动中拘捕213人,均落案起诉暴动罪,分17案处理,至今有68人定罪。潘强调,市民拥有言论、新闻、集会和游行的自由和权利,但市民进行上述活动时,须遵守香港法律,警方绝不容忍任何集会出现非法或破坏社会安宁行为,必定果断将违法者绳之于法,以保障市民财产及公众安全。

控方案情指,自2019年11月11日,大批示威者占据理大,警方在附近一带设防,及后包围和封锁理大,期间有人在网上发起“围魏救赵”行动,呼吁他人在同月18日上街聚集。案发当晚约10时半,过千名示威者在弥敦道近窝打老道交界聚集、与警方对峙,有人筑路障堵路,并投掷逾250枚汽油弹等,汽油弹引致行车道火光熊熊。警方施放催泪弹及橡胶子弹驱散人群不果。及至11时半左右,警方特别战术小队及机动部队一同展开围捕行动,拘捕共213人,当中包括本案11名被告。

同案被告陈亮儒(24岁)、郑伟乐(18岁)及洪主龙(21岁)早前潜逃,法庭已发出拘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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