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录片疑损学生隐私,《给十九岁的我》停映

发布时间:2023-02-06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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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夺香港电影评论学会“最佳电影”荣誉的《给十九岁的我》,在争议声中暂停公映。

导演张婉婷为母校英华女学校拍摄的纪录片《给十九岁的我》,记录6位女生的成长故事,其中两位女主角王卓聆(阿聆)及佘丽薇(阿佘)先后向传媒反映,表明不同意公开放映,阿聆更称首次观看影片后情绪大受影响,再三向母校及张婉婷表明不同意将纪录片以任何形式进行公开放映,感到学生意愿不被尊重。此片拍摄原为供校内放映或筹款,但后来却变成商业片在戏院上映。校方昨晚表示,由于公映带来负面影响,与张婉婷及校董会达成共识,决定今日开始暂停公映。

张婉婷昨晚现身《给十九岁的我》映后分享会,不少传媒到场,被问及该片曾获香港电影评论学会“最佳电影”,发生此事会否退奖?张婉婷说:“没有谂这个问题,最重要同各方面了解,件事过咗10年,时光飞逝、人事变迁,而且涉及多个团体,中间可能有落差。”

有否签同意书爆罗生门

张婉婷称,当日阿聆在中学五、六年班时签署同意书,同意可以在包场及电影节播映,去年8月开始,此片已经在不同包场中放映,亦有参与电影节活动,阿聆家人都曾出席活动,认为他们的立场是支持,而且该片反应好好,对学校及所有女同学都好正面。

对于阿聆说没有签署第二份同意书,指发行商取第一份同意书出来,张婉婷响应指,不会逼她们,曾有一个女同学问她“响边度放映?”她当时说在戏院,这名女同学不愿意,要求终止拍摄,阿聆还劝她签,故张当时的理解是阿聆与其他同学也不介意。

张又说,最初签的同意书是可以在戏院放映,“大家的理解有点落差”,强调对所有女同学都会保护得好好,阿聆的父亲说女儿已平伏好多,会慢慢坐低解释清楚。

阿佘接受周刊访问时,提及当年12岁自己签同意书,父母没有看过,不知她拍摄纪录片。张婉婷表示,阿畲没对她说,阿佘与学校签,阿佘受访时也说是由母亲签,还叫父亲问母亲。

张婉婷指,不担心此争议会影响自己及香港的形象,说自己的形象“无乜所谓”,最紧要是女同学的想法,将落差搞清楚。

李慧诗被辑录“气在心头”

对于“牛下女车神”李慧诗发文,称“气在心头”,自己“被通知”成为电影的一部分,不鼓励市民观看。张婉婷指,拍摄时有名誉董事帮手,片段中访问李慧诗参加比赛的心态、学业与运动之间的选择等等,中间可能有人没同李慧诗解释。

该片暂停放映,问她对今次事件有何感受?张婉婷说:“这是一个永恒片段,会努力继续去将件事搞返好,女仔大家沟通返,或者有一日可以再见面、上画呢!”

前校长道歉  导演:人紧要过电影

说到英华女学校前校长李石玉如公开道歉,张婉婷说:“身为导演责无旁贷,做得唔好应负责任,一定会联络阿聆讲返件事,其余五个女仔都有一齐谢票,好熟。”她指不会为筹款牺牲任何人,“人紧要过电影”。她又哽咽称,感谢帮过《给十九岁的我》的所有人,还说:“对你哋唔住,会用时间沟通返,仲有一线曙光!”张婉婷昨晚仍连走多场映后分享会,在最后一场于旺角某戏院举行的映后分享会更是全院满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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