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带人妻去走走,弄大肚逼堕胎还骂:为何没吃事后药

发布时间:2023-02-06 08:49

一名在科技公司上班的人妻小花(化名)与郭姓男同事交往,为对方怀孕又堕胎,小花丈夫知情后,愤而控告郭男侵害配偶权并求偿100万元。高雄地院审结,判郭男要赔偿50万元为适当。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人夫主张于2005年间与小花结婚,婚后育有2子女,但小花进入科技公司上班,结识郭姓男同事后,2人便发展出超友谊的关系,小花多次替郭男订餐、购买生活用品,10度前往汽车旅馆发生性行为,为此怀孕又堕胎。他则直到去年6月才知情被戴绿帽,身心严重受创,认为郭男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他的配偶权,依法向其求偿100万元。

高雄地院审理时,郭男经过合法通知,却未于言词辩论日到场,也没有提出书状声明或陈述;法官勘验小花的证词,小花称郭男为同事,2人自2019年11月私下初次见面便开始交往,2020年3月郭男借机带她走走,便载她去屏东一处汽车旅馆发生性行为,大约同月底就发现自己怀孕,郭男还斥责她为何没有去买事后药吃,最后她于同年4月堕胎等语。

法官认为,郭男明显知情小花已婚,仍与小花交往并发生性行为这点无庸置疑,2人的互动的确逾越普通朋友一般社交行为的界线,达到破坏小花丈夫婚姻生活幸福美满的程度,认为小花丈夫求偿有理,酌情后判郭男须赔偿50万元为适当。可上诉。

来源:中时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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