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监: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新股上市前5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发布时间:2023-02-02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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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就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主要制度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主要包括三大措施,一是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二是优化盘中临时停牌制度;三是新股上市首日即可纳入融资融券标的,优化转融通机制,扩大融券券源范围。

征求意见稿称,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自新股上市第6个交易日起,日涨跌幅限制继续保持10%不变;科创板、创业板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此后日涨跌幅限制由10%放宽到20%,同步优化融资融券机制,二级市场定价效率显著提升。

中证监发布答记者问强调,注册制不是随意发行、随意上市,而是要求公司必须符合最基本的股票发行上市条件,满足严格的讯息披露要求。全面实行注册制充分尊重中国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和现实复杂性,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股票发行注册制度。

在交易所审核环节,交易所承担全面审核判断企业是否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责任,并形成审核意见。审核过程中,发现在审项目涉及重大敏感事项、重大无先例情况、重大舆情、重大违法线索的,及时向证监会请示报告。证监会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进行把关。

在证监会注册环节,证监会基于交易所审核意见依法履行注册程序,在20个工作日内对发行人的注册申请作出是否同意注册的决定。

上交所:主板重点支持经营业绩稳定的优质企业

上交所表示,将切实承担起注册制改革实施的主体责任,一是进一步明确主板定位,全面实行注册制下,主板定位突出大盘蓝筹特色,重点支持业务模式成熟、经营业绩稳定、规模较大、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企业。同时,进一步优化主板上市条件。改革后,主板与其他板块相互衔接,并做了相应过渡安排,不会对主板在审企业和拟申报企业造成实质影响。

二是全面实行注册制后,上交所将进一步坚守科创板定位,聚焦科创板“支持和鼓励‘硬科技’企业上市”的核心目标,专注服务“硬科技”。在此过程中,上交所将进一步支持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优先到科创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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