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爹”否认与15岁女童性交及施袭,指被告曾强行脱短裤

发布时间:2023-02-01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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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岁男子涉于2021年,强迫当时年仅15岁的女童与其前男友分手,及后他与女童成为情侣后,再跟她发生性行为,更向她进行袭击,包括抓住其脖子及头发。该男子被控与年龄在16岁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及普通袭击两罪,他今日(2月1日)于区域法院否认所有控罪受审。控方开案陈词指,被告曾向事主两度要求性交,但在第二次时就脱下其短裤,将其阴茎插入她的阴道,而且认识另一女友后,亦在寓所内抓住事主的脖子将她按倒。

控方开案陈词指,事主X出生于2005年12月,在2020年11月通过其前男友认识了被告,最初她称呼被告人为“契爷”。其后被告要求X成为其女朋友并与当时的男友分手,在同年12月X终成为被告的女朋友。

第一项控罪的案发当日,即在2021年9月某日,X到被告位于天水围天悦邨悦华楼的寓所后,那时两人在床上玩手机,被告问X是否想做爱,X随即拒绝,并指出她累了。被告第二次再提出性要求,被告强行脱下X的短裤和内裤,在没有使用避孕套的情况下,将其阴茎插入她的阴道内,进行了阴道性交,被告亦有体外射精,并射落在X的肚子上。

另第二项控罪指,X在发生性行为事件后某日,再到访被告的住所,X见到被告的另一位女友,并说出不想再与他拖拖拉拉维持关系。被告闻言后,抓住X的脖子将她按倒,期间X挣扎,然后她本想离开涉事单位,当她到达电梯大堂时,被告拽着她的头发将她拖回单位,单位与电梯相距只有几步之遥,返回单位后X哭了,但被告没有理会她。

被告最终于2021年11月4日被捕,并在警诚下,承认认识X。警方在其通讯记录,发现包括2021年9月8日的信息,X曾向被告发送了一张脖子发红的照片,声称她去报警。被告人回答称她为“大佬”,并问她想要什么。

控罪指,被告曾国成于2021年9月某日,在香港新界天水围天悦邨悦华楼24楼涉事单位与女童X非法性交;另他于或大约同年9月8日,在同地及天水围天悦邨悦华楼24楼电梯大堂袭击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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