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内瓦时间1月27日,世界卫生组织(WHO)举行关于新冠(COVID-19)大流行的《国际卫生条例(2005)》(IHR)突发事件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讨论和评估当前的新冠大流行是否仍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HEIC)。会后世卫组织总干事谭德塞将根据委员会建议做出最终决定。相关结果预计最早将在1月30日公布。
三年前的2020 年1 月30 日,世卫组织宣布将新冠疫情列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发布了联合国机构的最高警报级别。当年3月11日,世卫组织宣布新冠疫情构成全球大流行(global pandemic)。
此后每隔几个月,该突发事件委员会都会召开一次会议,讨论新冠大流行是否符合称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标准。距今最近的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3日举行,会议结果仍维持新冠全球紧急状态。
根据具有约束力的国际条约《国际卫生条例》,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要符合三个标准:严重、突发、异常或意外;它有可能跨越国界传播;它可能需要协调一致的国际反应。
在去年12月1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谭德塞曾表示,希望2023年能够宣布“新冠大流行不再是一个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据介绍,结束新冠全球紧急状态的标准将在2023年1月世卫组织新冠突发事件委员会会议上讨论。
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