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流传,重庆西南大学教授赵明被一名女博士生举报,涉利用职权潜规则,威胁迫使其保持不正当性关系长达3年,在女子的举报信中,还附有二人的微信聊天记录,以及涉事教授受被处分的文件。西南大学就“教授和博士生关系不当”一事深夜(1月25日)发通报称,学校高度重视事件,经调查,赵某与该生存在不正当关系,校方决定向赵某处分,包括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调离教师岗位等,处分已生效执行。
西南大学通报称,近日关注到校内一博士研究生(微博账号“唯泉雪声228” )在网络反映相关问题,指2022年9月16日,该生向学校反映其导师法学院教授赵某相关问题。学校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工作组开展调查。经调查,赵某与该生存在不正当关系,存在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赵某以下处理处分: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调离教师岗位、降低岗位等级、报请主管部门批准撤销教师资格等。以上处理处分已生效执行。2022年12月8日,学校将对赵某的处理处分结果正式告知该生。
对于女博士称在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不能依法授位,校方回应指,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申请博士学位必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环节,并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创新性成果。该生提交的创新性研究成果,经其申请学位所在学科的学术委员会审核,认为未达到申请该学科博士学位创新性成果基本要求,不同意授予其博士学位。根据相关规定,该生可以先申请博士毕业证书,在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该学科博士学位创新性成果基本要求,再申请授予博士学位。导师组将加强对其的帮助和指导。
校方又指严格遵守相关文件要求,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对师德失范问题始终坚持“零容忍” ,坚决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该名女博士生在微博发文称:“西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二级教授赵明利用导师职权胁迫我与他保持不正当关系长达3年。他要求我随叫随到,否则就不对我的学业进行指导。我必须服从他的一切安排,稍有推诿就会被他删除好友甚至拉黑。导师对研究生有非常大的权限,连请假回家都要导师批准。我为完成学业忍辱负重3年。期间我尽心尽力地为导师的学术事业做事。我为他听并翻译海外知名《史记》学者的全英文讲座,为他的课题搜集翻译英文资料,该课题组成员都没有我的名字。为他组织学术会议。为他的硕士研究生修改学位论文),却仍然在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不能依法授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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