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携带止痛药等出入境需卫生署许可证,违者可被控

发布时间:2023-01-05 09:00

香港与内地最快周日通关,海关4日提醒出入境人士,除了在个人随身行李内携带药物以供合理自用外,携带受管制药物入境或出境,需要出示由卫生署签发的许可证;而有关药物被列为危险药物及抗生素等,须获医生处方才可携带过关,否则将可能被检控,有关物品亦可能被检取,最高罚款500万元及终身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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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关昨日于Facebook专页发文提醒,市民在出入境时如携带受管制药物,需要出示由卫生署签发的许可证。

海关助理关长吴洁贞日前指出,海关会加强向本地市民及内地旅客宣传教育,包括制作“旅客过关小锦囊”,并上传至海关网站,其中列明药品属药剂制品,包括止痛药等,须持有卫生署签发的进出口许可证,而合理自用数量就可获豁免。她表示,合理自用数量要看个别情况,如一人带数盒则可获豁免,但如一个人带一个行李箱,就不算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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