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手詹姆斯于去年4月13日被捕。 AP
詹姆斯(Frank James)在案发近9个月后认罪。美国纽约检方表示,去年4月12日,詹姆斯在一辆拥挤的N号地铁上戴着防毒面具引爆了烟雾装置,并用手枪至少开了33枪。
当时这列地铁正开往布鲁克林日落公园的36街站。除了被枪击受伤的十人外,还有其他人被烟雾所伤。该案导致29人住院治疗。
63岁的詹姆斯最初在去年5月拒不认罪。3日,他承认了10项指控 - 每一名枪击受害者一项 - 对公共交通系统以及载有乘客及员工的车辆实施恐怖袭击与其他暴力。他还承认了一项在暴力犯罪中使用枪支的罪名。
詹姆斯说:“虽然我无意造成死亡,但我知道,在地铁车厢这样一个封闭的空间开枪可能会导致多人死亡。”
在听证会后的一份声明中,詹姆斯的律师们表示,“自从他向执法部门自首以来”,他已经接受了对枪击事件的责任。
律师艾斯纳-格林伯格(Mia Eisner-Grynberg)与大卫(Amanda David)在声明中说:“对这起案件的公正判决,将谨慎地平衡他所造成的伤害与他的年龄、他的健康状况、以及监狱管理局臭名昭著的医疗不足。”
詹姆斯预计将在晚些时候被判刑。他面临的最高刑罚是终身监禁。但根据纽约东区联邦检察官皮斯(Breon Peace)写给法官昆茨(William F. Kuntz II)的一封信,如果詹姆斯表现出足够的忏悔,他们愿意建议判处31至37年的监禁。
信中说,如果詹姆斯“没有明确表示愿意承担责任”,检察官将建议判处他40年至终身监禁。
皮斯在3日的一份声明中表示,詹姆斯认罪是“让詹姆斯完全承担责任,帮助被告暴力行为的受害者与我们伟大的城市愈合创伤的重要一步。”
以上内容归星岛新闻集团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