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土财主杀与妻通奸者获释

发布时间:2022-12-12 15:02

《皇明诸司廉明奇判公案》里边有个令人惊悚的杀人案:河池县民俞厥成,家亦殷富,爱财吝啬,娶妻鲍氏。鲍家贫难,厥成毫无相济,虽时或求借,亦分文无与……

明朝时期,广西河池县有个叫俞厥成的土财主,家境殷实,可是他却非常吝啬。妻子鲍氏的娘家很贫困,俞厥成从来都不接济岳父一家,岳父家常常求借,这货分毫不舍。俞厥成不在家的时候,妻子鲍氏就偷偷派遣佣工连宗,给娘家送一些粮食。连宗贪恋女主子的美色,于是就把粮食悄悄藏起来,根本没送到鲍氏的娘家。

一天,闻知主人俞厥成出远门了,连宗就“突入房中,强抱鲍氏”说:“我为你送粮食很辛苦,今日你要报答我,此后早差早行,晚差晚行,任由你使唤!”

鲍氏怒斥道:“我差遣你去送粮食,已经奖赏你酒肉了,也没有白使唤你啊?你不得无礼,我明日告诉你主子,看他不收拾你!”

连宗一脸坏笑说:“你派我送的粮食,都被我留下了,并没有送你娘家,明天我来个恶人先告状,告诉主人说你私自给娘家送粮食,就算你说我强占了你,主人也不会相信,一定会说是你诬陷我!”

鲍氏毕竟是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见识短的妇人,怕他真的举报了自己,又有几袋米为证,加之丈夫是个心细如毛的人,知道了这事儿,轻则打骂,弄不好就会被赶回娘家,思来想去,只好顺从了连宗。

连宗发现鲍氏大腿有颗疥疮,说:“这里怎么会有疥疮啊?”鲍氏连忙解释说:“不是疥疮,那是一颗大痣。”

到了冬天,俞厥成领着佣工连宗去很远处一个村庄收苗租,两人来到佃户支秩家中。支秩和连宗是姑表兄弟,看到连宗随同主人一起来,支秩就张罗着设宴款待他们主仆俩。酒至半酣,几个人聊起相术上男女有痣如何如何的话题,俞厥成故作神秘说:“女子有痣,丈夫非富即贵。”连宗此刻喝大了,舌头都硬了,忘形地说:“可不是嘛!你娘子有痣,你果然大富大贵哈!”

第二天,俞厥成诘问妻子说:“这种事情告到官府,你也未必判死刑,我就依了你,另娶一房,你做婢女,但是今夜一定要弄死连宗这个狗贼!你弄些酒食,骗他过来。”连宗醉倒在地上后,俞厥成就用麻绳将其捆绑在一只大板凳上,俞厥成以“湿布缚其口”,遮挡住眼睛,而后以利刃在其肋下凿一孔,随即以“滚水淋之”,使其血液无法流淌出来,须臾而死。俞厥成随后解开绳索,丢在床上。

第二天,俞厥成去通知连宗的弟弟连宇,说他忽然中风而死。连宇就去找表兄支秩,一起去给哥哥收尸。支秩觉得表弟连宗体壮如牛,不可能暴死,一定是他酒后失言被毒杀,于是两人去俞家吵闹不已。俞厥成不听,派人将尸体抬到连家。连宇去官府报官,声称哥哥身上有伤痕,俞厥成也去上诉为自己辩解。

官员黄太尹痛斥连宇、支秩说:“尔等奴才全不知法,他都应当处以凌迟酷刑!”结果,黄太尹没有继续深究此案,以诬告之罪,将支秩痛打二十大板,同时补偿俞厥成三年的苗租,俞厥成无罪释放,将支秩领回。连宇杖责二十,判处有期徒刑。

黄太尹并非不清楚俞厥成伪造伤口,而是有意宽恕其罪行,因为在大明朝的时候,男女通奸,受害者,即丈夫将奸夫淫妇杀死,是不必承担法律责任的。

《大明律》规定:“凡妻妾与人奸通,而于奸所亲获奸夫奸妇,登时杀死者,勿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