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官施祖尧指需作出阻吓性刑罚。
47岁男地盘工人在去年6月期间,将镜头隐藏在鞋面,在公众场所偷拍约百段裙底影片,牵涉16名女童及1名成年女子。他早前承认17项作出有违公德的行为罪,裁判官施祖尧今(17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处被告入狱24个星期,指案发期间干犯大量罪行,加上心理报告显示他重犯机会较高,故有着加刑因素,须作出阻吓性的刑罚。
辩方求情指,被告就案件感到后悔,将来出狱后会把犯人编号置于他家中的枱头,以警惕自己不要重蹈覆辙,及因其前女友的事导致他成就感较低,缺乏自信心,冀法庭能轻判了事。
裁判官判刑时指,相关案例令受害人感到不安及公众厌恶,需作出阻吓性刑罚,就案件而言,被告利用鞋面的镜头偷拍约百名女性,可见显示他有预谋犯案,并在案发期间干犯大量罪行,以致出现加刑因素。裁判官续指,即使报告显示被告没有精神问题,但心理报告指出他未能与女性建立关系,因而感到自卑,加上他过往有2次同类刑事记录,重犯机会较高,故在认罪扣减及量刑整体性下,就17项控罪共判处监禁24个星期。
控罪指,被告梁嘉伟指于2021年6月1日至19日期间,在香港的商场、店铺或超级市场内,作出性质猥亵、淫亵、及令人憎恶的有违公德的行为,即拍摄16名女童和一名女子裙底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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