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台主持“杰斯”认煽动及洗黑钱罪判囚32月,充公487万元

发布时间:2022-10-08 08:42

▲网台主持“杰斯”尹耀升,去年二月初起还柙,料服刑多两个月后获释

网台主持“杰斯”尹耀升前年多次在其网上节目《不上频道》发表煽动言论,又使用数个银行户口处理过千万元犯罪得益,早前承认1项串谋作出具煽动意图的行为罪和3项洗黑钱罪,昨被判囚32个月。法官谢沈智慧批评,案发时段香港正经历连串暴力冲突,被告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下作出煽惑行为,明显是火上加油,加剧破坏社会安宁的风险。法庭亦正式颁下充公令,下令尹在6个月内交出可变现的487万元资产,否则需加监五年。 

法官判刑时指,传媒对普通市民具影响力,54岁被告尹耀升在涉案9个多月间,39次主持涉案节目,每次约一个半小时以上,截至去年11月,每个节目平均吸引三万多次观看次数;部分节目载于网上,流传甚广,全球听众均可浏览。

法官续指,尹利用其网上平台煽惑他人、“私了”某些特定政府官员、支持已潜逃台湾的罪犯等,当时香港正经历连串、持续且严重的暴力冲击,当中更有不少是大规模、长时间的暴动或非法集结,尹在如此氛围下作出煽动行为,无疑是火上加油,加剧破坏社会安宁的风险。此外,尹在《国安法》实施后5个月内仍持续犯案,显然挑战法律。综观而言,煽动罪案情极之严重,就此罪判处14个月监禁。

官指粗言谩骂非论政

至于3项洗黑钱罪,法官则指控罪涉及超过1000万元,9个月内共有413次提存或转帐交易,尹指示女助手协助处理财产,反映他是主脑。本案8个户口之间均有转帐,“虽然并非最复杂的架构,但绝非最简单”,就其中两罪判囚12个月,余下一罪则判囚20个月。

法官亦逐一反驳辩方求情理由;辩方指尹并非政治人物,犯案不是为了一己私利,但法官指尹承认的案情显示其言论具意图推动民主派“35+”初选,代表部分内容也是为了选票,加上节目是尹的收入来源,收入多寡主要取决于收视率,故拒纳辩方说法。

针对辩方称案发时社会经历前所未有的动荡,尹作为土生土长的香港人亦有强烈感受,并按僱主要求谈政治,真诚地相信其言论不会违法,法官直言尹并非谈论政见,而是“充满粗言秽语的谩骂”。辩方力陈尹不善言辞,惟法官认为尹作为网媒主持,以口才赚取收入,持续犯案绝非一时卤莽,直斥辩方所言“匪夷所思”。

去年初还柙 料两月后获释

法官最后指,煽动罪与另3项洗黑钱罪虽在同一时段发生,但性质不同,尹在9个月内,伙同他人连环犯案,下令4罪部分刑期分期执行,总刑期为32个月。据了解,尹自去年2月初起还柙,料最早可在服刑多两个月后获释。

尹原被控5项煽动罪及5项洗黑钱罪,其中两项洗黑钱罪亦涉女助手利宝丽。尹承认其中4罪,2人亦接受充公令,故尹的其余6罪及利面临的两罪,存档法庭,不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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