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任法官陈兆恺法官及岑耀信勋爵任期延续3年

发布时间:2022-10-07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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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陈兆恺(左)及岑耀信勋爵(右)。 资料图片

行政长官已接纳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议,将终审法院一名非常任香港法官及一名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非常任法官的任期延续3年。

非常任香港法官陈兆恺法官,GBM新任期由2022年10月21日起,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非常任法官岑耀信勋爵的新任期由2022年12月18日起。

《香港终审法院条例》规定设有一份非常任香港法官及一份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法官的名单。非常任法官的任期为3年,而行政长官可根据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议,将非常任法官的任期延续一次或一次以上,每次续期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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