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网红“馆长”遭枪伤案,两凶徒须赔偿约327万余元

发布时间:2022-09-28 19:23

在台湾,外号“馆长”的网红陈之汉2020年在经营的健身室前被近距离枪击重伤凶案中,针对早前已被判囚的主谋及枪手的民事索偿案今天审结,新北市地方法院判两人需连带赔偿327万余元(新台币,下同,)。

馆长2

▲“馆长”2020年8月底遭人枪击重伤。中时图片

聆讯中,“馆长”指竹联帮宝和会因不明原因受托枪击他,遂由案中主谋人施俊吉负责筹划、刘丞浩担任枪手。刘丞浩先加入他在林口经营的健身室勘查地形,并借故制造事端。馆长事后透过网络直播,表示将对刘丞浩提告、请求赔偿,施俊吉见时机成熟,命令刘丞浩执行枪击任务。馆长要求施俊吉与刘丞浩连带赔偿他医疗费、看护费、精神赔偿等共1,931万余元。刘丞浩则称,他并非受施俊吉所指示枪击,是因私人恩怨;施俊吉亦称,他与馆长互无恩怨,并无动机要指示刘丞浩开枪。

法官依据刑事一审数据查询,认定确实是施俊吉唆使刘丞浩开枪,但法官认为“馆长”求偿金额过高,判施俊吉与刘丞浩需连带赔偿馆长327万余元。

至于凶案的刑事诉讼部分,施俊吉及刘丞浩两人早前已被判罪名成立,分别判囚16年及15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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