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包养6年,女保险员否认奸情,怒爆料人夫“性生活超乱”

发布时间:2022-09-22 11:10

台北市一名蔡姓男子养小三长达6年,期间大手笔替小三买房、买车,其妻子直到2021年才知情,认为配偶权遭侵害,愤而提告向小三求偿300万抚慰金。台北地院审结,认小三侵权属实,应赔偿60万元。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蔡妻主张,李姓女子明知蔡男已婚,仍长达6年的时间与蔡男不伦恋,逼迫蔡男离婚等,她于2021年8月间得知两人的奸情,导致她的身心严重受创,故依法向李女求偿300万元赔偿金。

对此,李女辩称,蔡妻早于2019年知情她与蔡男交往,却迟至2021年才提告,已经逾越侵权求偿的法定2年时效,此外,她否认曾与蔡男发生性行为,蔡男长期在外拈花惹草,侵害蔡妻配偶权的另有其人。

台北地院法官勘验证据,认定蔡男于2014年替李女处理保费问题而结识,隔年4月发生性行为并成为男女朋友,曾多次前往岛内外旅游,蔡男还曾花69万、185万元买车赠送给李女,且李女只要心情不佳,就会拿走蔡男手机,扬言传讯给蔡妻称“要离婚”等。

法官认为,李女明知蔡男已婚,却做出该些行为,明显动摇蔡男与妻子的婚姻,侵害蔡妻配偶权情节重大,认定蔡妻的确受有精神上损害,考量李女从事保险工作,2020年度所得为550万余元等,判李女应赔偿蔡妻60万元为适当,可上诉。

来源:中时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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