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各地今年以来纷纷出台刺激楼市的政策,包括鼓励农民到县城买房落户,官媒星期四(8月18日)发文提醒农民进城购房须审慎,并强调城市“以房留人”必须充分保障农民的权益,给农民留足后路。
中国农业农村部主管的《农民日报》刊发上述文章说,多个县城相继发布针对农民的优惠买房政策,显然是将楼市“去库存”的希望寄托在农民群体身上。
文章提醒,对于那些虽有进城愿望,但暂时没有足够的能力购房,也没有稳定的收入覆盖进城后生活成本的农民来说,举债进城要慎之又慎,特别是有的县城将“自愿退出宅基地进城购房落户”作为农民获得进城购房补贴的条件,农民更要特别审慎。
文章说,农民在乡村享有三重保障,包括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这些权益是农民的命根子,不能因为在城市买了房就放弃;另外,要关注农民进城后的发展前景,包括就业机会、社保、养老保险等,地方政府既然吸引农民进城,“就要拿出实实在在的诚意”。
文章称,如果总惦记着农民的那点购买力,甚至想打宅基地的主意,切断了农民可进可退的后路,是不可取的,这样换来的短期收益和发展也是难以持续的。
今年以来,江苏阜宁、吉林桦甸、贵州晴隆、四川宁南等多个县城相继发布针对农民的优惠买房政策,一些地区还对自愿退出宅基地进城购房落户的农民给予奖励。
其中,安徽省潜山市提出,对自愿退出宅基地进城购房落户的农民,经认定后,给予一次性5万元(人民币,1万新元)购房奖励。
中国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上的房产属于个人所有,地方政府的这些宅基地相关政策,近期引发不小争议。
来源: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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