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两件事遭抹黑

2022-08-26 10:47

司马迁《史记太史公自序》中云:太史公仍父子相续纂,网罗天下放失旧闻,王迹所兴,原始察终,见盛观衰,论考之行事,以拾遗补蓺,成一家之言。

修史不是寻找绝对真相,既然沾上了一个“修”字,就必然有所取舍,尤其儒家修史,钟爱以道德作为评判标准,不符合他们观点的爱国者都可能是坏人,符合他们观点卖国者却可能是好人。而司马迁又说得很清楚,他是成“一家之言”,以他的三观取舍内容。

因此,司马迁查阅资料,访问当事之人,记录民间传闻等,然后根据自己的三观选择内容、评价历史,于是就难免会制造一些“冤假错案”。问题在于,有些“冤假错案”司马迁无法辨别,有些他却可以辨别,在秦始皇的“冤假错案”中,有两件事是他可以辨别却没有辨别,只能说他有意抹黑了秦始皇!

关于秦始皇的父亲,司马迁在《秦始皇本纪》和《吕不韦列传》中认为是吕不韦,而不是秦庄襄王,这就从根子上否定了秦始皇。

问题在于:吕不韦知道赵姬怀孕时,说明赵姬已经怀孕至少1个月了,古人早已知道“十月分娩”,因此秦异人与赵姬在一起后,不到9个月生下秦始皇,秦异人不怀疑吗?秦国上下了解情况后不会怀疑吗?而且,如果吕不韦是秦始皇之父,那么两人相貌上往往有所相似,再结合不到9个月的分娩,其他人没有一点疑心?

除此之外,司马迁用的是“至大期时,生子政”,而所谓“大期”,有“妇女足月分娩的日期”、“死期”、“共同的意愿”、“十二月”四个意思,司马迁笔下的“大期”到底是甚么意思?如果是“足月分娩的日期”,那就该是10个月,司马迁的意思应该是赵姬整个孕期10个月,但这会出现上述疑问;如果是“十二个月”,那就违背了科学,因为现代医学早已表明,正常的孕期通常38—42周,即10个月左右,再多基本就是问题婴儿。

因此,无论怎么看,司马迁说秦始皇是吕不韦之子都没有依据,但他偏偏这么一本正经地记载了!需要注意的是,孔子说“名不正言不顺”,秦始皇如果是吕不韦之子,那就意味着他不是“正统的秦国帝王”,这就从根子上否定了秦始皇。

帝舜是上古名人,传说他的妻子是娥皇女英,帝尧的两个女儿,被湘江边上的湘山祠堂祭祀着。根据史记记载,公元前219年秦始皇第二次巡游,计划从湖南范围咸阳,路过湘江时遭遇一场大风,几次都没能过江,得知湘山祠祭祀的是娥皇女英,于是下了一条“变态”的命令,让人将湘山上的树木全部砍光,将湘山涂成赭色(囚犯衣服颜色),以示将娥皇女英贬为犯人。

《史记》:(秦始皇)至湘山祠。逢大风,几不得渡。上问博士曰:“湘君神?”博士对曰:“闻之,尧女,舜之妻,而葬此。”于是始皇大怒,使刑徒三千人皆伐湘山树,赭其山。

作为一个雄才大略的帝王,做出如此无聊且变态的举动,实在让人难以理解。本世纪初,湖南大学岳麓书院购买了一批秦简,被史学界称之为“岳麓书院秦简”,显示司马迁的记载纯属子虚乌有。

《岳麓书院藏秦简(伍)》:秦始皇登临湘山,说“自吾以天下已并,亲抚海内南至苍梧,凌涉洞庭之水,登湘山、屏山,其树木野美,望骆翠山以南,树木见亦美,其皆禁勿伐。”大臣建议将之像咸阳皇家园林一样管理,并将骆翠山以南封起来。通篇所说的内容,完全与司马迁的记载相反。

总之,无论司马迁这段记载的来源何在,或是民间传闻,或是前人记载,都存在一个明显的问题,就是秦始皇“羞辱舜妻”的事迹过于离奇,不太可信,只要谨慎考证基本都可以发现真相,但司马迁却武断的将之载入史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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