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港深度合作的创新尝试中,包括“前海合作区”和“口岸经济带建设”,都非常重视治理体系的创新。究其原因,是目前的制度创新空间仍需突破,两地深度合作的一些工作超越了深圳和香港各自的治理范围。
在此层面上,深港两地政府可尝试共同寻求广东省和中央支持,争取由全国人大立法或以决定方式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或由国务院订立行政法规等,以“先行示范、创新治理”精神,参考“横琴方案”,推出“河套方案”或“前海方案(2.0)”。方案包括授权成立由两地领导组建的“双主任制”管理委员会,订明合作范围、总体发展目标、管理委员会职权范围、管理制度和合作机制,并可按需设立执行机构、法定机构和咨询机构。特区政府内部也可设立更高层次的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专责架构,由司长或副司长级领导日常工作,加强跨部门统筹协调工作。
香港要有新的管治思维,突破边境区发展思路局限,充分考虑毗邻的协同发展。香港不能从自己的角度规划“北部都会区”,在产业布局、基建和铁路规划、毗邻土地利用等方面,一定要有跨境合作思维突破,方能实现美好愿景。行政长官李家超上任后第二天就致电广东省和深圳市领导,主动沟通,展示出不同作风。事实上,深港两地领导官员应保持“有事要谈,无事更要多谈”的作风。特区政府宜组织团队到深圳拜访,探讨成立联合专班深化互动。专班可以以领域为主题,例如金融、创科、航运等,或以人流物流等要素便捷流动为主题组班,比如针对科研人员和专业服务提供者、跨境征信等。
现时深港合作的空间布局已逐渐明确起来,基于地理环境和功能分为西、中、东部。中部的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共建“一区两园”,以及优化“新田科技城”,着力打造国际创科中心。两侧园区在人才、资金、信息、知识产权、生物样本等要素上的跨境流通障碍应要优先突破。“前海方案”赋予前海科技创新发展的新任务,特区政府应研究推动香港的基础研究优势,放于前海实现科技产业化,以及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加强保护和转化,并考虑知识产权互认互通。至于西部前海合作区应继续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包括争议解决机制创新,深入研究“港资港法港仲裁”应否从前海推广出去,科技金融的金融监管创新试验,日后应加强绿色金融发展、碳交易中心建设。这些发展都需要大量专才,专业资格认定和“港人港税”制度仍存在优化空间,特别在广州南沙已按照“南沙方案”提出港澳居民个人所得税优惠,免征税负超过港澳税负的部分,深港亦应研究尽快推进有关措施。在前海扩区之后,未来在引进专才方面,要研究进一步打通深港专业资格互认。东部沙头角一带,则可发展成具有独特生态旅游的休闲消费娱乐区,兴建大型购物商场满足消费需求。
规划产业空间布局,亦要做好交通规划和基建设施的对接和配合。特区政府在制定《2050年运输策略蓝图》时,已有议员提醒政府要从大湾区视野出发,研究推动深港铁路(包括高铁和地铁)和水路便捷联通,便利深港人员和货物流动。货运方面,连接深港的7个陆路口岸,是形成要素流动的独特优势。建议参考皇岗口岸重建经验,加快多个口岸重建和升级转型,以释放更多边境土地资源,同时要落实提升人流、物流过境效率的措施,优化粤港“一地两检”模式,在各口岸做到 “合作查验、一次放行”。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一国两制”事业发展的新实践,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香港和深圳强强联手,要作为大湾区建设的引擎,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建设好国际一流的湾区。
来源:香港文汇报 作者:简慧敏 立法会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