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君彦议助人工近7万。 资料图片
立法会议员月薪约10万,每名立法会议员每年可获发还不超过280万元的办事处营运开支,当中包括职员薪酬、租金、宣传品等费用。《星岛》记者查阅立法会议员申请发还开支文件发现,部分议员助理的月薪直逼区议会主席,如立法会主席梁君彦以月薪六万九千元聘请助理,其次为张欣宇助理月薪六万八千元,而谢伟铨、邱达根、刘业强等都以六万三千至六万五千元聘请助理。
新界北“新丁”立法会议员张欣宇以六万八千元聘请助理,他透露有关职员本是资深议员助理,熟识政治和议会事务,又曾任职智库和商业机构,而他的议员生涯属起步阶段,需要一个资深人士协助。 张欣宇又指,需聘请多个助理兼顾政策研究和地区办事处事务,认为现时立法会的经费不足,可能会自己补贴开支,或与其他选委界及功能界别议员商讨共同聘请职员及营运办事处。
《星岛》查阅旅游业界立法会议员姚栢良的开支文件,得悉有三名职员三月的医疗福利合共报销一万六千元,连员工在牙科中心照X光、拔智能齿手术近一万元医药费亦可报销。 姚栢良解释,有关报销是员工的医疗福利,他们每人每年可报销一万二千元上限的医疗福利,他说“明白打工仔睇医生的困难”,希望此举措可留得住员工。 姚又指,办事处只有数名职员,如果购买医疗保险不划算,立法会没有具体界定可报销的疾病,既然立法会批准报销,即是没有问题。
立法会的雇佣合约样本显示,员工的医疗福利可订为三款,包括与相若职级职员享有类似的医疗保险; 或每月不超逾某金额的医疗福利,并须出示“医生纸”; 或不设医疗福利。 职员的医疗福利视乎他们与议员商讨而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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