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学修
去年国庆期间路政署曾就粉锦公路灯柱悬挂一千余面国旗一事,向提出此申请的市民团体收费,每面国旗每日须收取6元“检查费”,加上2000元申请费后最终账单总额超过14万元。市民自发申请悬挂国旗,是在用实际行动承担爱国责任,激发爱国热情,营造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不仅表示了对祖国的热爱和对国庆的庆祝,发自内心的赞扬,更表示了对国家的尊重。悬挂国旗本应是政府责任,此次由市民“代劳”已是不妥,加上民间团体为悬挂国旗出钱出力,只为表达浓浓的爱国情怀,却被征收如此之高的费用,实在不合情理,甚至是荒谬,更可能会伤害到市民的爱国热情。虽在各方批评下,路政署已经表示审批豁免的程式将完成,会尽快通知相关团体退款安排。但此事之后,政府应对其机制和做法作出检讨与改进。
悬挂国旗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是宣示国家的主权,另一方面是增强国民的爱国教育。不管怎么看,悬挂国旗都应是特区政府需要主动承担、积极作为的责任。过去多年政府在悬挂国旗及其宣传等事宜上多有缺失,尤其在社会暴力事件中更是出现了不少青年践踏、涂毁国旗等情形,令人心痛。今年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爱国者治港”原则得到落实,新一届政府应该起带头作用,担起责任,以实际行动展现其爱国者的风范,多参与其中,而非再作旁观者。在内地,春节、国庆日之际,各级政府、事业单位、学校,城市地标建筑、主要街道都会挂满国旗,彰显深深爱国之情。并且这种形式绝非中国独有,在西方不少的地方政府、公共部门如民政处或图书馆等地点,更是长期展示国旗或王室的肖像,都是为了激发国民的爱国热情,团结国民的向心力。所以,特区政府既然表示重视推广爱国主义教育,那么在今后的回归日、国庆等特殊节庆时,都应由政府主动积极地在本港各地标、街道等悬挂国旗,将此庆祝方式恒常化,而不是等民间团体来“代劳”。
悬挂国旗是市民表达爱国情感、增强国家观念的重要方式,特区政府有责任保障国旗的正确使用,并鼓励市民在适当场合使用国旗及其图案,以表达爱国情感。特区政府除了要主动承担挂国旗的责任,在国旗国徽的教育宣传方面,亦应有所行动。例如,可以通过社区,开展相关的宣传座谈会,制作宣传册子分发给市民;制作政府宣传短片、电台宣传声带等不同渠道和媒体推广相关信息,向市民简介这些属于国家象征和标志的背景和相关使用规范,使市民明白如何适当地展示及使用国旗及国徽。同时,培养年轻一代学生的国民身份认同亦是政府应有之责,可以利用悬挂国旗、进行升挂国旗典礼、在学校内组织升旗队伍等机会,教育学生认识和尊重国旗、国徽和国歌,培养他们的国家观念。
爱国是每个人的天性,港人因爱国而自发悬挂国旗,反被征收高价费用,不免让社会感到失望和寒心。在香港这个多元、自由、开放、又曾经历约一百五十年殖民统治的社会里,推动国民教育,是一项长远和持续的工作,政府的态度和作为非常重要,只有通过由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的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才能有效发挥作用、端正社会风气。此次事件后,希望政府应能够进行反思和讨论,更要转变思维,未来主动承担责任,探讨和推展切合香港整体社会民意的爱国教育和推广措施。
(作者为港区全国政协委员、香港中华总商会副会长)
原标题:灯柱悬挂国旗,收费不合情理
来源:文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