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减征个税可有效促消费

2022-05-25 11:31

原标题:资产配置观察/减征个税可有效促消费

除了2020年受疫情影响,近十年来,中国GDP增长的一大半来自于消费的贡献。而在后疫情时代,房地产投资增速在政策调控和需求减弱的双重掣肘下回落,基建投资受制于地方政府的债台高筑,仅制造业投资保持强劲无法支撑整体固定资产投资,在短期内对经济增长的推力不足。此外,随着海外供应链的逐步恢复,叠加俄乌冲突的影响,中国出口增速面临下行压力。因此,促进消费是国内唯一可以良性循环的经济增长动力。

数据显示,除了2020-2021年受疫情扰动的年份以外,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消费支出的增速变化趋势正向相关。可见,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对消费支出具有显著的拉动作用。但自从2017年以来,消费支出在可支配收入中的占比逐年下滑,呈现储蓄增强和消费减弱的趋势。譬如2020年消费支出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65.9%;2021年人均消费支出24100元,在可支配收入中占比仅68.6%,同期国民总储蓄率45.07%,远高于世界水平的27.18%。消费在可支配收入中的占比下降,储蓄率上升反映了居民对未来收入和支出的悲观预期。

历史表明,每一次提高个税起征点对最终消费都有明显的促进作用。中国于2005年、2007年、2011年三次提高个税起征点,每次都促进了消费支出的增长,尤其是2011年,不仅上调个税起征点,同时还下调了较低收入档次的税率,同年最终消费支出增长至21.4%。可见,减税政策中,降低税率和提高个税起征点对消费都有刺激作用,前者比后者更为显著。

数据显示,目前中国居民边际消费率大致为68%左右,其中城镇居民边际消费率62.8%,工薪纳税主体主要为城镇居民,即每减征1元(人民币,下同)个人所得税,居民可支配收入就增加1元,其中平均有0.628元将用于消费支出,2021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为1.3993万亿元,在全部财政收入中占6.9%,如果减征一半个人所得税,那么可以带来的增量消费大致为4400亿元(13993×50%×62.8%=4394)。

从2020年疫情爆发到现在,很多国家的政府采用发放现金、消费券等各种方式给居民纾困,提振居民消费,但效果并不理想。以日本的消费补贴计划为例,2020年5月,日本政府向每位居民发放了10万日圆的新冠疫情补助,家庭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显著增长,但消费性支出却仍然持续下跌,可见,大部分现金补贴不是被用于消费,而是转化成了居民储蓄。之所以发生这种情况,是因为居民的消费水平和消费意愿不仅仅取决于当前收入,同时也受预期收入的影响。

效果优于发放消费券

消费券和补贴性现金发放可能是一次性的,也可能是多次性的,但未来发多少次,每次发多少,没有确定性。在预期不确定的情况下,更多的居民会选择储蓄或者投资,而不是完全用于消费,日本和美国的居民在处置疫情补贴收入方面都不同程度地体现出这种特征。而减征个人所得税则给居民一种稳定的未来收入预期,这种预期对于增加居民的财务安全感,提高他们的消费意愿具有更加强烈的积极作用。

根据税法,中国的劳务费收入起征点是800元,之所以制定这么低的税收起征点是因为考虑到劳务收入的次数和频率不确定,因此在税收上就高不就低。2018年个税改革之后,规定从“2019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将和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样一来,劳务费收入高的群体已经实施了“补交税款”的措施,因此,建议把劳务费的最低起征点从800元提高到5000元,和职工工资收入的起征点相同。

疫情之下,大量企业裁员,失去固定工作的人将从工资税的缴纳者变成自由职业者,临时工作收入或者说“劳务费收入”将成为他们的主要收入来源,提高劳务费收入的起征点,对于失业以后从事临时工作获取计件工资的群体,将是一种有效的支持。

来源:香港大公报   作者: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研究院副院长\林采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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