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能选出令人满意的特首吗?

2022-04-06 08:35

新选制是确保特首选举质量的最大保障

屠海鸣

香港特区新选举制度生效以来,选委会选举和立法会选举分别于去年9月、12月成功举行,三场重要选举已完成两场;今年5月8日将举行第六届行政长官选举,候选人提名期为4月3日至16日。

  这场选举备受关注,因为这是香港国安法和新选举制度实施后举行的首次行政长官选举。同时,由于行政和立法的关系得到切实改善,第六届行政长官任职期间将是回归以来真正有条件把“行政主导”落到实处的时期,第六届行政长官的权责都将超过以往任何一届。缘于此,人们期待这次选举能够选出一位中央信任、爱国爱港、有管治才干、能团结各方、善于担当作为的行政长官,把握好“一国”之下“两制”的相处之道,凝聚起香港社会的信心和力量,带领香港勇毅前行,走出困境,再创辉煌。

  那么,香港能选出令人满意的特首吗?能!因为新选举制度是确保特首选举质量的最大保障。

  新规则落实“爱国者治港”

  新修订的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于去年3月30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新选制始终贯穿了“爱国者治港”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增加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把关职能。新选制第八项订明,香港特区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有两项重要职能:一是负责审查并确认选委候选人的资格,二是负责审查并确认行政长官候选人的资格。同时规定,由香港特区国安委根据警务处国安部门的审查情况,就选委候选人和行政长官候选人是否符合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的法定要求和条件作出判断,并出具审查意见书。

  其二,增加了选委会里“国家队”的比重。新选制新增了第五界别共300席。其中,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和港区全国政协委员占190席,有关全国性团体香港成员的代表占110席。

  以上变化,实质上是从两个方向落实“爱国者治港”。资格审查旨在把关,把“不爱国者”“假爱国者”挡在门外,确保守住底线;新增第五界别旨在增加代表国家意志选委的比重。我们看到,第五界别的人士国家意识强,有利于在选委会中强化国家元素,把维护国家利益和维护香港利益有机结合起来,有利于把中央信任、爱国立场坚定的人选出来。

  这两方面变化背后的法理逻辑非常清晰: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特首是中国的地方领导人,爱国是最低要求,必须保证特首是坚定的爱国者。

  界别构成关照整体利益

  新选制涉及选举委员会时,有一句定语:“体现社会整体利益”。基于这一原则,新选制把选委会由1200人增至1500人。同时,新选制订明,行政长官候选人须获得不少于188名选委的提名,且每个界别参与提名的委员须不少于15名。每名选举委员会委员只可提一名候选人。新选制还订明,须获得超过750票,也就是选票必须过半才能当选。

  以上规定,保证了特首候选人必须是各方面都普遍接受的人选。那种立场偏激、过分倚重部分选委、维护局部利益而忽视国家和香港整体利益的人,很难迈过提名这道门坎。

  过往香港的选举活动看起来竞争好像很激烈,看似“民主氛围”很浓,却恰恰折射出社会割裂的现实。那时的选委会形成“两大阵营+少数中间派”,候选人为了赢得更多选票,往往是各据一个阵营作为自己的“票仓”,激烈争夺“中间派”,最后搞得“中间派”也不得不站队。而那时候选人的政纲变得愈来愈偏颇,重视某个阵营的利益,而轻视国家和香港的整体利益,那种情形是极不正常的。

  新选举制度的以上变化,旨在纠偏。其法理逻辑非常清晰:特首既然是特区之首,依据基本法的规定,是“代表特区向中央负总责”的人,具有超然于“三权”之上的特殊权力,就不能成为香港部分人的代言人,而应是香港整体利益的代言人,也是落实中央全面管治权的香港特区第一责任人,必须赢得五个界别的高度认同。这些变化,有利于选出重视国家和香港的整体利益的特首。

  选委会具有广泛代表性

  新选制第一项订明:“行政长官由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实际情况、体现社会整体利益的选举委员会根据本法选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广泛代表性”体现在选委会的界别由4个增加到5个,界别分组从38个增加到40个。“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实际情况”,体现在取消以及优化调整部分界别分组。比如,有的界别分组进行了合并,并增加了一些新的界别分组。选委会构成的这些变化,体现了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使得选委会覆盖更广、代表性更强。

  多年来,特区政府在经济民生上留下了许多“欠账”。比如,“住房难”等民生难题经过常年积累,香港成为全球房价最高的城市,成为“香港之痛”。又比如,香港的创科发展落后,科技成果转化为产品和产业的能力不足,成为制约香港发展的一项“短板”。这些现象说明,历届特首在化解深层次矛盾上都重视不够、用力不足、进展不大。

  新选制令更多领域、更多阶层、更多地区的人士进入选委会,拥有选举特首的关键一票,有利于选出具有管治能力强、民望高的特首,可以化解经济民生难题。

  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港澳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夏宝龙在谈到“爱国者治港”时提出“五个善于”和“五有”的要求。即:善于在治港实践中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善于破解香港发展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善于为民众办实事,善于团结方方面面的力量,善于履职尽责;有情怀、有格局、有担当、有本领、有作为。特首是担负着重要责任的“治港者”,必须在“五个善于”和“五有”上表现更加出色,才能担重任、服众望、有作为。新选制对特首人选提出了底线和高线的要求,也就从制度层面上确保了选举质量,我们有理由期待,下一届特首定会不负众望、不辱使命!

  (本文作者为港区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新时代发展智库主席,暨南大学“一国两制”与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长、客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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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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