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有78岁男子先后犯下6宗性侵案并杀害1人弃尸,2年前在屏东以僧人身份,再强奸1名智障女子,遭法院判13年。被告就案件上诉,二审遭法院被告是性侵积犯为由,驳回上诉。
▲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合议庭驳回上诉。
据中时新闻网报道,黄姓男子于2004年缩减刑期出狱后,改名在屏东出家主持某禅寺,但住在前妻及前妻女儿隔壁。
2022年12月,黄男趁前妻到外地参加法会,拿着玻璃酒瓶闯进前妻家,对前妻的智障女儿作势殴打,还恫称:“要让你死”,对她性侵得逞。
屏东法院审理后,依携带凶器侵入住宅对心智缺陷之女子犯强制性交罪,处有期徒刑13年,他不服上诉至高雄高分院,他辩称自己78岁,已无性慾,对她也没兴趣,那羞耻的事也不愿意做,请求法院减刑。
台湾最高法院高雄分院二审指,黄男年轻至今,先后犯下多宗性侵及杀人弃尸案,包括53年前就曾涉强制性交,包括对持刀逼迫或以灌醉、勒颈手法,迫使4名国中女生及1名女子就范。
二审判决指,连上诉一案,共有7名女子遭黄男性侵及1人受害,指数十年来其犯罪型态相同,驳回其上诉。